国家《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日前正式出台了,城市救助工作和特殊群体生活从此翻开了新的一页。不过,制度变了,观念未必就能一下子变过来,仍然把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称为“盲流”的就是一例。
习惯称呼“盲流”,反映了思想深处对这部分人的一种歧视。不知始于何时,就把到城市落脚
谋生却又生活无着沦落街头的人群称之为“盲流”,不仅闻之于耳,还见诸不少红头文件、影视报端,可见成见有多深。
其实,所谓的“盲流”并非都盲然无知,而是由于种种原因在原籍生存困难,才外出闯“活路”的社会弱势群体,其中大多是“贫困农民”。他们与市民一样享有公民的一切权利,也是我国加快城市化进程中进入“农转非”行列的一部分,只要以劳动为生或者合法获得社会资助,就应该受到尊重,包括称谓。
衣帽取人不合情理,也违背人性,是早该摒弃的处世哲学。流浪乞讨人员不可能衣冠楚楚,这正是政府和社会要大力救助他们的缘由所在。鼓励他们自力自强,树立做人尊严,我们在称呼上对他们客气一些,也是一种精神上的“资助”。
范时鸣 新民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