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频道5月25日消息:王平安等8人在短短一年内,伪造各类证件、印章多达3000余份(枚),昨天市一中院对这起特大制假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平安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其余7人也被分别判刑。
36岁的湖南来沪人员王平安从2002年10月开始从事制假。去年春节及6月先后纠集了同乡刘贤辉、李有等人在浦东新区开设非法加工场所,置备电脑、扫描仪、塑封机等制假工具和硫酸纸、树脂板、塑封套等制假原材料,伪造大量不同种类的证件、印章,包括:户口簿、房产证,军人残疾证等。王清良、王平威等人通过在公共场所散发印有电话号码及制假信息的名片等方法联系需要假证件、印章的人,并将获得的具体制假资料每天交王平安,由其彻夜与刘贤辉、李有进行伪造,次日早晨将伪造的证件或印章出售,以每份15元至数十元不等的价格收取制假费用,嗣后王清良等人再加价转卖给他人。
去年10月24日,公安机关从王平安的制假窝点内查获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17份、印章1300余枚,伪造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1500余枚,伪造的居民身份证119张,伪造的武装部队证件2份、印章102枚等。
通讯员丁慧 来源:解放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