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频道5月25日消息:3名无业人员低价购入已报废的无证无牌轿车,重新油漆后装上非法出租车计价器和伪造出租车顶灯,进行非法载客营运。昨天,卢湾区法院以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对涉案人员杨某、严某各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对朱某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
去年11月间,杨某、朱某共同出资人民币2.5万元,从某汽修厂购得一辆已报废的无证无牌“桑塔纳”轿车,并对该车重新油漆装饰,装上非法购置的出租车计价器和伪造的出租车顶灯。之后,两人又以人民币800元的价格,非法购买伪造的“沪BM5534”机动车牌照以及机动车行驶证。事后,两人因惧`怕在非法载客营运时被查获,决定委托严某出售该车。同年12月9日,严某在丽园路南车站路附近准备非法出售该车时,被公安人员抓获。
公安机关同时查明,去年4月间,严某在本市某旧机动车交易市场附近,以人民币3.8万元价格非法购得一辆装有“蓝色联盟”出租车顶灯、号牌为“沪BN9198”的“桑塔纳”轿车及伪造的机动车行驶证一本,并在本市道路上非法载客营运。
曹云方敏 来源:解放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