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前天报道,黄发明等11名学生因为欠费,所以不允许参加期末考试。这是发生在云南师大的咄咄怪事。学校的理由是:你如果真的要来读书,就应该想办法集中你的资源,以显示诚意。把欠费归结于没有上学诚意,这种指责,让人寒心。
这场“停考风波”,实际是陷入了这样一个恶性循环——因为交不清学费,所以不能注册;因为不能注册所以得不到助学贷款;因为得不到贷款所以更交不清学费。于是,不允许参加全部考试,生生地把贫困生推向了绝路。问题在于:助学贷款和学费,到底该先有“鸡”还是先有“蛋”?
试想:如果学校支持助学贷款,应该不会在乎是先有贷款还是先缴学费;而如果一定要求先缴费才能获得助学贷款,助学贷款因为失去了“急救”的意义,学校更可以“理由充分”地对学生的助学贷款申请不予批准。那么,学校为什么对助学贷款持消极态度呢?原来,按照教育部新的规定:如果学生不能如期归还助学贷款,高校要补偿银行50%的坏账。这正是恶性循环“死结”所在。
以前,光由银行承担助学贷款风险当然不尽合理;现在,高校被纳入了坏账风险的承担者行列,并且一来就承担了一半的担子,这恐怕同样不够合理。风险总是和收益并存的。银行不承担坏账风险却能尽享收益,这是一种“非市场”的经营行为。正如专家所说,国家应尽快立法,建立助学贷款保险和再保险制度,避免各个部门扯皮、推诿。我们必须高度警惕,不要让高校成了继银行之后的助学贷款“终结者2”,害了教育更害了贫困学子。
(浙江)舒圣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