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频道11月13日消息:为了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及流感防治工作,预防重大呼吸道传染病疫情的发生,上海市卫生局昨天公布的《上海市2004-2005年今冬明春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及流感防治工作方案》,对流感进行了分级,为的是更有效及时地对流感作出处置。
根据《方案》规定,本市二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将全部组建由呼吸系统疾病、传染病、重症监护、医院感染、中医等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的专家组,负责病人的救治工作。
属市级监测点的9家医院将严格把握病例要义,选择典型的类流感病例采集咽拭子、咽漱液标本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病毒分离鉴定。如发生集体性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病例时,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选择发热在3天内、体温小于38.5℃、伴有类流感症状且未接受抗生素治疗的病例,采集鼻咽拭子各一份进行检测。
据悉,市、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已落实值班制度,以保证疫情信息、紧急救治、现场控制等应急反应及时,防治工作及其信息联络渠道畅通。
流感分级
■一般事件幼托、小学、企业等一个集体单位,在流感最长潜伏期内出现体温大于38℃,并伴有头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的病人30例及以上。
■重大事件幼托、小学、企业等一个集体单位,在流感最长潜伏期内出现体温大于38℃,并伴有头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的病人100例及以上,需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会同疫情发生地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调查处置。
[背景资料]
上海市医疗救治网
■市公共卫生中心(原上海市传染病医院)
■上海市肺科医院
■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
■160家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
■54家设置隔离留观室的医疗机构
与此同时,原开设发热门诊的331家医疗机构和原开设隔离留观室的89家医疗机构也全部做好人员、设备、设施的储备,以便疫情发生或升级时随时启用。
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朱国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