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频道11月13日消息:为了贪点小便宜,却付出沉重代价。沈华(化名),大学毕业、就职在本市一所研究中心,工作颇为体面,但仅为了有部时尚的手机“摆噱头”,竟然触犯法律。日前,静安区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她罚金1万元人民币。
纯属“客串”
今年夏天,中国移动通讯公司推出了《“百样精彩”积分兑换手机》活动,马上有一些嗅觉灵敏的“黄牛”,开始在营业门市部外靠买他人的积分换手机牟利。但比起他们的“经验丰富”,沈华只是偶然“客串”,却“技高一筹”。
沈华曾在今年8月下旬,替自己公司的董事长办理了“积分换手机”活动。看到董事长靠积分就能换来时髦的手机,想想自己虽然身为“白领”,用的那部手机却有点寒碜,沈华便开动脑子,想起办法。
一天,她突然想起男友公司的几位同事,手机都是公款买的,平日里使用手机很多,积分肯定够了。“何不‘借’他们的积分来用用呢?”沈华打起了“小算盘”。
技巧“高超”
于是,沈华翻了男友的通讯录,抄下他公司几位同事的手机号码。然后,她拨打移动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查找了用户名和密码后,对照手机号码的积分情况及每月手机费用情况,选定了4个手机号。
第二天,她拿着事先准备好的单位介绍信和男友公司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等,到移动公司营业部办理“积分换手机”,在支付了换机差价人民币1700元的套餐费后,骗取了多普达牌515型移动电话、NEC牌子N8型移动电话、诺基亚3530型移动电话和索尼爱立信802型移动电话各一部。
得手后,沈华分配“合理”,把多普达手机送给了热恋中的男友,把索尼爱立信手机通过网上转卖给了别人,得到4500元。另两部手机则留给自己“享用”。
交代“道具”
不久,当被沈华盗取手机积分的4位手机真正持有人,前往移动公司换手机时,却被告知积分早已被换过了,当事人报警。警方通过沈华男友使用的手机找到了沈华。
面对警方的盘问,沈华只好承认自己的所作所为,并交代了作案过程和所用“道具”来源。去办理换手机手续时,公司介绍信上的公章是她花了50元,让人刻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是过去自己的公司与男友公司洽谈业务时留下的。它们都在沈华的作案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被告席上,沈华承认,都是自己的贪念作怪,才有了这个“不该发生的故事”。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宋宁华 李鸿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