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频道1月6日消息:福州中级法院近日对一起重大偷渡案进行终审判决,利用暗舱运送偷渡人员的某辽宁籍货轮船长刘永杰及船员杨国振等9人被判刑,其中刘永杰犯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获刑9年,并处罚金15万元;杨国振以同样罪名获刑8年,并处罚金10万元。据边防部门统计,2004年共有72名偷私渡组织者、运送者(俗称“蛇头”)在福州被判刑,刘永杰是获刑最重的之一。
2004年春节期间,福州市公安边防支队紧紧咬住一伙偷渡分子的诡秘行踪,从东南沿海的福清市一路跟踪到千里之外的辽宁大连。边防官兵与当地警方密切配合,经过一番斗智斗勇,成功破获这起重大预谋偷渡案,在停靠大连市黑嘴河某码头的一艘货轮的暗舱里查获12名偷渡人员。刘永杰、杨国振等9人涉嫌利用国际航线货轮运送偷渡人员也被依法审查。
经查,刘永杰、杨国振等9人均系大连市人,受偷渡组织者指使运送偷渡人员。2003年3月至2004年2月,刘永杰参与运送他人偷越国境达7次共计46人,杨国振达3次计22人。刘永杰等9人被判刑后,他们用以运送偷渡人员的货轮也被依法没收拍卖。
福州是中国沿海偷私渡违法犯罪活动高发的地区之一,其司法机关也依据法律严厉打击偷私渡犯罪活动。据边防部门统计,2004年福州沿海地区共抓获各类偷私渡组织者、运送者299名,其中已有72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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