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频道1月25日消息:“吉车转让”一般都贴在汽车后窗,但有位车主却别出心裁地将“卖车广告”贴满了车门玻璃和后窗。昨天上午,这样一辆“特色”汽车就停在了普陀区宁强路龙泉食品市场门口,引来了众多摊主和路人围观。
据了解,这辆汽车是上午10点左右停到食品市场门口的,由于其外表“惹眼”,很快就引来了众多摊主和路人的围观。摊主鲁先生详细向记者介绍了汽车的“外貌”———“黑色广州标致汽车,五六成新,浙A牌照,后窗玻璃、两个车门玻璃上都贴着一张很大的纸,上面写着‘本车转让、杭州牌照、还能开四年、手续全可过户、1.8万’等字。”鲁先生称,市场门口不能随便停车,这辆车停在路边,加上20多人围观,影响了附近交通。
有群众认为,将车身弄成这样,有碍观瞻。中午12点左右,车主将汽车开走。不过下午4点,该车又杀了个“回马枪”,再次来到市场门口。
记者从交巡警部门获悉,根据《上海市机动车车体广告设置和发布管理规定》要求,只有公交车、出租车等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车种才可设置经营性广告,私家车不允许在玻璃上张贴任何形式的广告。
作者:刘春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