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频道杨金志、曹云1月26日报道:上海炫赫计算机科技公司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拖欠员工姚某工资并拒不履行劳动仲裁。这家企业的负责人借口不懂中国法律企图逃脱法律制裁,但在英文流利、文明执法的法官面前,他最终心悦诚服地兑现拖欠工资。
炫赫计算机科技公司在2003年与姚某签订了劳动合同,聘请姚某担任财务工作,月工资为2500元。但到2004年双方终止合同时,炫赫公司却拖欠了姚某工资5000元及社会保险费8400元。经姚某申请劳动仲裁,确定炫赫公司应当支付所拖欠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但炫赫公司没有履行,姚某随即向上海市卢湾区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执行法官在向炫赫公司发出执行通知后,炫赫公司并没有按期履行,对法院的传唤也没有派人到庭。法官在炫赫公司所在地发现该公司已经长期无人上班。为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法官裁定查封这家公司的财产。在得知法院的查封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布莱恩(美国藉)才与法官联系,表示将接受法院的传唤。
布莱恩一开始在与法官的谈话时,表示自己对中国的法律很不理解,为自己公司百般辩解。在静静地听完布莱恩滔滔不绝的一番话后,法官用流利的英语开始告知布莱恩法院受理执行案件的法律依据、炫赫公司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布莱恩作为炫赫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职责、法院依法采取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以及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同时法官考虑到布莱恩可能对中国法律的了解不够,还对布莱恩提出的问题一一作出法律解释。
布莱恩听着听着没有了声音,最后,布莱恩表示他理解了中国法律及法院的执行措施,他愿意马上履行生效的仲裁所确定的法律义务。布莱恩随即安排资金,当天就将执行款项交到法院。布莱恩对法官表示:自己由于不了解中国相关法律规定,才被牵涉进劳务纠纷,但通过这次劳务纠纷的解决,自己亲身体验中国法院的执法文明,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在中国投资的外商也要进一步学习中国法律,遵守中国法律规定。
卢湾区法院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法院一直强调企业员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的执行力度,但同时要求法官在执行中更加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注重文明执法。在与外籍当事人交涉中,精通外语的法官应当完整、准确、直接地向对方告知被执行人的法律义务,同时对外籍当事人提出的问题立即作出法律解释,适时对外籍当事人进行法律宣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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