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氏"派罗欣"将用于治疗慢性乙肝 
· 美国罗门哈斯在沪设立中国研发中心 
· 诺华治疗实体瘤骨转移的新药择泰在中国上市 
· 2005年国际供应链管理峰会5月在沪举行 
· 欧洲最大“尖端技术人才库”首次登陆中国 
   
· 小灵通短消息1日起涨价调整为0.1元/条  
· 长城汽车推出哈弗CUV出击中档SUV市场  
· 耐克起诉获胜进口中国运动鞋免缴反倾销税 
· 原材料供不应求太阳能电池板商无米为炊 
· 今年宏观政策将实现财政和货币双稳健  
   
· 面向全国服务全国三农上海构筑五大平台  
· 陆家嘴三成白领月薪3000-5000元左右 
· 今年找工作男女比例基本对等歧视不普遍 
· 不合格瓜子桃仁黑木耳被市工商局曝光  
· 本市中心城区停车乱收费发票仍不到位  
   
· 中超联赛延迟一个月申花队得不偿失  
· 老西门街道为困难母亲免费妇科检查  
· “百万爱心放送,寻千名姐妹治近视” 
· “三八”特别节目《母亲》感人至深  
· 日诗坛泰斗力推大连诗人《麦城诗选》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社会新闻
社会
 

花钱买了“免费车库” 以双方合同为准

(03-07 14:03:45)
......................................................................................................


    

新华网上海频道3月7日消息:房产商登广告承诺赠车库,但李先生与房产商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车库的价格,并且双方按约定履行了义务。李先生后来告上法院要求房产商退还车库的款项,日前松江法院一审驳回了他的诉请。

    2000年10月,李先生向松江某房产公司预订了一套商品房。该公司在2001年曾在宣传资料和报纸广告中承诺送车库。2003年12月,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其中明确约定了车库的价格,李先生也按约支付了近6万元的车库费用。

    去年12月,李先生告上法院。他认为,房产公司的宣传资料、销售广告的说明和允诺即使没有载入购房合同,也应视为合同内容。房产公司违反了赠送车库这一合同内容,所以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退还车库款。但他的诉请被法院一审驳回。

    □宋旋平闻歌上海市树声律师事务所主任高树声律师:从专业角度看,这个案子不应该起诉。李先生购房这个案例其实也是其他购房者的一个教训:购房时要有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

    既然开发商刊登广告承诺赠车库,那么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当毫不客气提出要求房产商承诺诺言,用文字进一步表述双方真实意思。在法律实践中有这么一个原则,购房是以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为准,包括双方补充的合同内容。如果合同内容否定了开发商宣传资料和广告中的内容,以合同内容为准,如果与广告内容有冲突,以合同内容代替广告内容。购房者最好签约时到律师处咨询一下,请律师把好签约关;诉讼时更要与律师商量一下胜诉的概率有多大,把握比较大时再起诉。

    □记者阙军伟


来源[劳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