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频道3月7日消息:编辑《律师广场》不久,编发了好几个告律师的稿子。
原来帮别人打官司的律师,居然被人告到了法庭上,有的还是自己的委托人。有的告律师服务不力,导致输了官司;有的告律师收费不公,多付了钱却没有一个满意的结果。各有各的理由,目的却只有一个:把涉案律师告上法庭。
上海的律师虽然难堪,和外地的律师比起来,却幸福了许多。笔者日前上网,看到这样一条消息:杭州的一个法庭上,法院休庭了,书记员提醒律师快跑,说对方当事人可能要打律师。律师于是急走,但还是被如狼似虎的对方当事人和朋友打倒在地。这时法庭上已经没有法官,也没有法警,堂堂法院成了群殴律师的场所。被打的律师还不愿声张,因为这对律师声望只会带来损害。
无独有偶,丽水某县法庭上,一位为涉嫌医疗责任事故的医生辩护的律师刚休庭,就被死者家属围攻。法警奋力保护,律师才好不容易逃了出来。但随后这批人还是不断给律师打恐吓电话,咒他被车撞死,要把他儿子杀掉。律师要求当地公安局治安处罚恐吓者,却没有下文。
告律师和打律师,手法不一样,心态却是一样的。一是认为我付了钱,你就必须满足我的要求;二是认为你的出现,损害了我的利益,恨不得咬你一口肉下来;三是认为公安、检察院、法院我惹不起,就把你律师往死里整。
事情发展到闹上法庭,总有它的道理。如果一味把败诉的责任归咎于律师的服务不力,似乎是不公平的;而因为对方律师的雄辩,导致自己败诉,便投之拳脚,更是不该;那种不敢惹公安、检察院、法院,却拿律师当垫背的,就是传统意识和现实世俗思想的作祟。
当然,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应该按照法律所规定的为当事人提供尽可能完美的法律服务。事实上,绝大多数的律师也正是遵循这一原则,为当事人提供着法律服务。
告律师和打律师,折射出一种不健康的社会心态。官司打输,不检查自己的问题,一味指责律师、侮辱律师,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只会激化新的矛盾。
□王者
来源: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