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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承诺"入学名额"3年后变"考试资格"

(03-11 10:3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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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上海频道3月11日消息:买房时,开发商承诺能安排购房者的孩子进入一家老牌重点小学,并把这一承诺写入了售房合同中。没想事隔3年,当购房者要行使“入学权”时,却被告知“房产商提供的并不是入学权,而是入学考试权”。昨天,家住闵行上海映象小区内的张先生向晨报热线反映他遇到的一件特殊的麻烦事。    

买房意在重点小学

    2001年4月28日是上海映象一期开盘的第一天,张先生拿着楼盘宣传单早早来到了售楼处。在听了售楼人员的介绍后,“有配套小学,而且是重点”的内容让张先生眼前一亮。“售楼人员告诉我,凡购买上海映象这个楼盘的居民,将来都可以获得一个徐汇区汇师小学的入学名额。我问他,这个是不是可以写入合同,售楼人员说可以,我当时就决定购买了。”张先生告诉记者,他当场就签下了包含入学附加条件的预售合同。    

2004年8月底,当张先生为孩子做入学准备时,却听说小区内其他居民的孩子被汇师小学“拒之门外”的情况。“我当时没怎么注意,毕竟房产商与其他业主签的合同可能和我的有所不同,我还是照旧带着孩子去了学校。”没想到学校仍要求张先生的孩子参加入学考试,张先生决定拒绝入学考试资格。    

“如果只是入学考试资格,我何必将房子买在这里?写进合同的东西,怎么可以说变就变?”昨天,张先生带着当时的合同原件来到了晨报,记者看到在最后补充条款中第二条明确写着:“甲方(正阳置业)承诺为乙方(张先生)保留一个汇师小学入学名额。”    

学校:没承诺“保证入学”

    昨天下午,记者找到汇师小学的张校长,对于该校与正阳置业之间曾签订的协议,他仍然记忆犹新。他告诉记者,在2001年时,正阳置业曾与汇师小学签订协议,上海映象的业主将有入学考试的资格和优先入学就读的权利。也就是说,自协议签订生效开始,上海映象的业主就有机会替自己的学龄儿童报名参加入学考试,学校将根据考试结果择优录取,其中若上海映象业主的孩子与其他孩子的考试分数持平,学校将优先录取前者。    

“这是很早以前的事情了,我们与房产商的协议就是同意向业主提供入学考试资格和优先录取权,我们不可能向正阳置业直接提供入学资格。”张校长说,除了入学考试资格的问题外,汇师小学与正阳置业签订的合同是有2年期限的,因此在2003年就已合作期满,因此学校已经无责任继续履行协议。    

房产商:业务员措辞失误

    参与上海映象一期发售工作的潘小姐解释说,是他们工作上的失误造成了张先生的误解。2001年开发商与汇师小学签订了有效期为期2年的协议,为购楼业主取得了入学考试资格和优先录取权。“当时我们的业务员介绍楼盘和合同的措辞上出现了错误,把入学考试资格变成了入学资格。”潘小姐说。    

至于2年有效期的情况,潘小姐说,在上海映象一期发售前后,由于与汇师小学签订的是2年期限的合同,因此该楼盘所有的宣传资料上都写清楚了。但在业务员与张先生签订协议时,却忘了将时间期限写入合同。    

记者要求潘小姐提供当时印有2年时限的宣传资料,她表示由于时间过去太久,这些资料已经难以寻找。当记者就此情况向张先生核实时,张先生表示在自己购房时自始至终都不知有这一说法。    

律师:房产商应负违约责任

    经纶律师事务所于大江律师分析说,房产商应将其与汇师小学协议的内容在与张先生的合同中详细说明,即使无法将全部协议照登,也至少不能出现事实性差错。    

双方已经认可了协议内容,这是合同的最基本含义。房产商不应该以笔误或口误为由轻轻带过,毕竟张先生与房产商是在平等基础上签订的这份合同,这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房产商若无法兑现合同上的承诺,就可视作违约,应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张先生遇到的情况是现在消费者遇到的一个较典型的问题。不少房产商都会在销售宣传中将自身的楼盘描述得很好,业主买房多年后才发现房产商的很多承诺都无法兑现,业主往往陷入被动境地。此时即使业主拥有绝对有利的证据,但也往往得不偿失。”于律师说。


 


记者邹颖琦 来源:新闻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