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频道4月5日消息:“组委会在政府网站通知说,景点一律不向游客收费,待桃花开放后按正常收费。可是为什么我3日前往城北民俗桃源时,还要交36元的门票费?”昨天一早,读者邱小姐致电晨报热线诉说心中的不解。
邱小姐上周日与朋友到南汇的城北民俗桃源赏花,“此前我曾浏览过南汇政府网站,网站上刊登了一则组委会的通知,大致内容是,由于气候因素,今年的桃花推迟开放,为此桃花节组委会办公室近日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对部分活动进行适当调整。”邱小姐说,在该通知内有这样一句话:“要求所有桃源(4个桃源)景点一律不向游客收费,但景点内有活动的可以按票价的3折进行出票,待桃花开放后仍按正常收费。”看罢此通知,邱小姐决定和朋友提前前往南汇,细心的她还将这张通知打印下来带在身边。
不料,等邱小姐和朋友赶到城北民俗桃源,景点工作人员却告诉他们仍然要按照正常门票价格付费。邱小姐当即拿着这张通知找到了该景点的咨询处。“咨询处说,组委会的通知不代表景点的企业行为,所以该怎么收还怎么收。”邱小姐对工作人员的解释表示不能理解:一是组委会究竟是什么样的机构,究竟他们的通知对这些景点是否有约束力?另外,组委会通知中所称的“桃花开放”究竟是开到什么程度,是零星开放还是盛放,这点组委会并没有解释清楚,因此引起各方对桃花开放的不同理解,进而产生收费与否的疑惑。
昨天下午,记者按照桃花节网站上该景点的售票咨询电话与该景点取得了联系,然而在记者提出采访请求后,接听电话的一名女士表示“记者打错了”,并请记者“再打”。随后记者又拨打了另外两个咨询电话,其中一个座机号码多次拨打无人接听,在拨打另外一个手机号后,接听电话的男子也声称记者“打错了”。无奈,记者最后只得通过惠南镇镇政府查到了桃花节组委会的电话,在拨通组委会电话后,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组委会的通知对这些企业不具有强制性。
对此问题,记者采访了多位律师,他们认为,南汇桃花节是一个由多家政府部门发起和主办的项目,具体日常工作由桃花节组委会组织和承办,而具体的旅游景点又由旅游服务公司承办。考虑到4个桃源的景点是桃花节不可分割的部分,为了保证桃花节的顺利举行和活动的连贯性、一致性,组委会和景点所属的旅游服务公司之间应有书面协议,票价、服务标准等都应在协议中说明。而今年因为气候异常,导致桃花花期推迟,是组委会和旅游服务公司未曾料及的,因此组委会为了游客的利益,对旅游公司建议在桃花开放前“免票”,而旅游公司又是商业盈利组织,处于不同的角度和立场,可能会对在桃花开放前“免票”有着不同的理解,但是由于桃花节组委会不属于行政机关,对桃花节的活动等发布指导性的建议不具有强制性,因此企业可以不按照此规定进行。
律师建议,消费者谋求知情无可厚非,而旅游景点的工作人员在明年遇到此类情况后,可以张贴明显的告示告知游客,以免双方产生误会。作者:□晨报热线记者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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