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频道4月6日消息:拿着假身份证入住旅馆,再伺机行窃,一个惯偷凭此手段8个月里盗窃了9次,共窃得财物共计人民币2.1万元。日前,嘉定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1000元。
杨某是江西的一名农民,今年40出头。1991年来到上海后,杨某不是靠自己的劳动来改变生活,却总想着不劳而获。刚来上海不久,他就因为诈骗被治安拘留10日。
1997年10月的一天,杨某窜到本市普陀区一家旅馆里,先办理了入住手续,然后在深夜趁隔壁房间旅客熟睡之际,偷了一只黑色公文包,包里有2000元的现金和一部爱立信手机。当杨某得手后准备逃跑时,被旅馆服务员发现,当场抓获。1998年1月,普陀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1万元。
但杨某刑满释放后,仍然不思悔改,通过上次在旅馆作案的经验,杨某制作好几张假身份证,然后入住旅馆,伺机盗窃。在2004年3月至10月期间,杨某先后持不同名字的假身份证入住江苏省昆山市及本市嘉定区等6个区的多家旅馆,窃得现金、手机、电子辞典、手表等财物共计2.1万元。去年10月29日,杨某又一次准备作案时被抓获。
通讯员陶伟春记者李晓明 来源:新闻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