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频道5月19日消息:2005年5月18日,虹口区检察院以抢劫罪对姜某提起公诉。
今年1月7日晚11点多,姜某携弹簧刀一把,至保定路某网吧门口,叫住附近的某中专学校学生张某、陈某等人,先向张某“借点钱用”,张某说没钱,姜某就叫张某将身上东西都拿出来,见张某只有一台海信手机,便自己上前又搜张某的身。然后,姜某又转向陈某,陈某怕被搜身,只得拿出90元钱。姜某嫌不够,又从陈某身上搜出2200元。
随后,姜某又将陈某等3名学生带至网吧对面一小弄堂内,用张某的手机拨好“110”,一手拿着刀,一手将手机给陈某,对陈某说,“你想打‘110’你就打”,陈某不敢报警,才放陈某等走。之后,陈某果然一直不敢报警。
一个星期后,姜某又于1月16日晚18时左右及21时许,携刀窜至这一学校门口和学校内,以搜身方法,劫得该校4名学生共260元。
作者:□侍百鸣 陈益俊 李胜南
来源:新闻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