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1日后仍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可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民政部门还要给短期内无法就业生活有困难的毕业生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这是6月1日,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等十四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切实做好二00六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中的要求。
编者:一条叫人喜忧参半的消息。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享受低保政策,这默认了两个规避不了的现实:一是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前景和经济回报预期越来越低调了,人们不再羞于启齿“毕业即失业”的现实;二是大学生的事实就业率和各学校招生或汇报所呈现的虚假繁荣落差甚大。不过,《通知》鼓励消除各种制度性的障碍,以求为毕业生扩大选择范围,这还是令人鼓舞的。拆除制度障碍,促进自由流动,应是解决就业问题的基础工程。
来源:人才市场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