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频道4月24日消息:失意男友为报复暗伸贼手,窃得女友银行借记卡后大肆挥霍。日前,奉贤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吴小吟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
外来人员吴小吟在女友章小姐开设的专卖店工作,平时负责联系业务。一段时间交往后,章小姐觉得不合适提出分手,吴表面不露声色,暗中伺机作案。2006年11月17日中午,吴趁中午店中人手稀少之机,独自潜入章小姐的卧室,从其皮包内窃得银行借记卡一张。此后的数天内,吴用事先掌握的密码,先后多次刷卡消费、取款、转账,将卡内人民币6万余元盗出。当章小姐欲用借记卡进货时,发现卡已不翼而飞,经查询得知,卡内大量现金被盗,便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干警经过排摸,终使内盗吴小吟露出原形。至案发,尚有1.5万余元的赃款已被挥霍而无法挽回。鉴于吴能自愿认罪,且大部分赃款已被追缴,因此法院从轻对其作出处罚。
来源: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