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频道5月14日消息:
镶钻劳力士表不见了,竟然是男友偷走的;旅行箱内的钱款没有了,原来是女友下的手。近日,记者从静安法院获悉,“熟人”上门实施盗窃案呈增多的趋势,该法院最近连续审理了多起这类案件。
项链挂在老同学颈上
现年25岁的方小姐居住在静安区某号新公房内。闲来无聊她经常请老同学上门聚聚,一直与她关系不错的老同学钟某成了她家的常客。
2007年2月一天晚上,方小姐将价值1.2万元的爱马仕表放置卧室内,然后忙着干家务。这时,钟某不请自来,朝床上一躺,等方小姐干完家务后,两人一同去网吧玩至半夜。次日,方小姐发现手表不见了,于是怀疑到钟某身上。
在此之前,方小姐曾看见自己的一条项链挂在钟某的脖子上。几天后,方小姐指着项链问钟某:“这是我的吗!”钟某红着脸回答:“是你的,上次在你家我问你借的,
难道你忘了吗?”最后,钟某将项链还给她。
这次,当方小姐打电话询问钟某手表的事情时,钟某则一口咬定说没有,方小姐于是报案。钟某在接受警方调查时,主动承认手表是她拿走的。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钟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处罚金1000元。
偷卖女友镶钻劳力士表
2006年11月10日,刑满释放不久的瘾君子陈某带朋友到芸芸家帮助修电脑,待电脑修理完毕朋友离去,陈某便借宿芸芸家中。他曾听从国外回来的芸芸说过,她那块镶钻石劳力士女表价格不菲(值人1.8万元),于是乘芸芸昏昏欲睡的时候,将手表塞入了自己的裤袋,与迷迷糊糊的女友打了招呼离开。
次日,陈某去虬江路把昂贵手表以1.3万元价格,卖给了一个摆摊人,并将赃款挥霍殆尽。事后,芸芸发现手表不见了,询问陈某手表下落,开始时陈某还应付帮她再找找,之后陈某便更换了手机号。无法联系陈某的芸芸,这时才向公安机关报案。
今年1月,陈某在某旅馆内被警方抓获,法院近日以盗窃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2年半,并处罚金3000元。
打开旅行箱偷走男友钱款
2006年10月,上海某娱乐总会的金小姐,借陪酒之机和一60多岁的老外恋爱。今年1月12日,老外飞来上海。
“10多天内,我天天陪老外,但老外却对我不放心,就是我父亲从苏北打电话找我,说是母亲病了需要用钱,老外都要盘问非常仔细。”在金小姐看来,她在娱乐总会每天能挣几张百元大票,可现在天天陪着老外,并没得到什么好处。于是金小姐萌发了报复的想法。
1月22日凌晨,金小姐乘老外熟睡时写下了分手信,她说与老外在一起有语言障碍,准备回苏北老家,照顾生病的母亲。之后,金小姐把老外藏在壁橱中带锁的旅行箱打开,从一只信封内窃取了两叠共计人民币1.6万元,塞进自己手提包。
事后,发现旅行箱钱款不见了,老外立即向警方报警。
5天后,警方在陆家浜路一处民宅内,将金小姐抓获归案。4月,法院判处她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
【晚报提醒】
●不要在亲朋面前故意显露财富,特别是不要在互相不十分了解的亲朋面前显露财富。
●对于突遭横祸的亲朋好友,要全力相助,以免他们走投无路,铤而走险。
●对有赌、嫖恶习的亲朋,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其及早改邪归正。
●家中现金、存折、存单和贵重物品的存放地点要对所有的亲朋保密。
●及时识别熟人盗窃。熟人盗窃有其显著特点,一般说来,熟人总是目标明确,直奔猎获物,因此室内其它物品一般不会受到损害。一旦发现被盗,应能根据现场特点作出分析和判断,同时注意保护作案现场,及早报告公安部门。
新闻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