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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上海频道1月15日消息:浦发汇理财F2产品在2007年股市大好的情况下,年终收益竟然接近零,遭到普遍质疑。投资者认为,该理财产品存在严重漏洞,浦发行有设置理财陷阱之嫌。
日前有消息称,浦发汇理财F2产品在2007年股市大好的情况下,年终收益竟然接近零,遭到普遍质疑。投资者认为,该理财产品存在严重漏洞,浦发行有设置理财陷阱之嫌。截至记者发稿,浦发行总部对此事暂无表态。有关律师表示,银行并不存在违规现象,投资者应当在签署合同时充分考虑风险。
年收益率接近为零
有投资者称,在2006年底,参加了 浦发银行(行情
股吧)第九期汇理财F2人民币理财计划。按照合同约定,投资该款理财产品10万元,期限一年,不能提前赎回,预计年收益0-16%,收益支付日为2007年12月28日。
2007年底该行公示:该产品收益率为0.0396%,这意味着一年来,投资10万元只能获得39.6元的收益。购买该产品的用户普遍认为,在去年大牛市和产品挂钩的4只股票表现很好的背景下,收益率接近为零让人不能理解。
记者了解到,按照产品合同上提供的收益公式计算,与F2产品挂钩的股票只有同时涨跌,才能获得较高的收益率,但概率很小。投资者表示,银行工作人员在介绍该产品的时候,仅强调该产品是保本的,最高收益是16%。而对于合同晦涩难懂的收益计算公式则没有任何解释,而这恰恰是这款产品的重点所在。投资者据此认为,浦发银行的这款产品存在严重漏洞,并有设置理财陷阱之嫌。
记者试图了解浦发银行总行对于此事的态度,相关负责人表示,浦发行正在积极处理此事。
记者从其他途径了解到,浦发银行否认未对客户进行风险提示,但表示比较理解投资者的心情,部分分行对投资者提出赠送小礼品或者赠送代金券的方式来给予补偿,作为对客户的安抚。
浦发银行同时表示,F2产品的预期最高收益率16%,在浦发行同期提供的7款理财产品中最高,高收益必定伴随着高风险,投资者不能对银行理财抱有太大的期望值,要加强风险意识。
投资需充分考虑风险
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钱晔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浦发汇理财F2产品的事例来看,消费者想要通过法律手段讨个说法的可能性不大。
钱晔文表示,投资理财本身就存在风险。类似这样的情况,首先要看合同上如何约定,有哪些相关的承诺,如果收益结果符合合同本身限定的范围,那么银行方面就不存在责任,只能投资者自己“吃进”。
钱晔文说,如果在签署合同之前或者合同执行过程中,投资者发现银行有违规、欺诈的嫌疑,可以撤销协议。但如果合同已经执行完毕,那么从法律角度就不能解决了,所以要尽量在合同完毕前发现解决问题。
对于有投资者认为在与浦发银行签署理财产品合同时,银行工作人员对合同规定的收益公式解释不清,甚至故意回避不作为,而造成投资者购买了零收益产品,银行方面有责任赔偿,钱晔文认为,这个要求法律比较难支持。
钱晔文认为,投资理财一定要摆正心态,要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保持理性的思考。一定要充分了解合同以及相关宣传资料上承诺性的表述,如果感觉工作人员对专业性较强的规定有所回避或解释不清时,可以及时要求主管部门进一步说明,尤其应该对购买产品后可能存在的各种情况逐一分析。
钱晔文指出,部分银行为推销理财产品在宣传时避重就轻,并不存在法律层面的违规。但是如果将产品的合同说明设计得通俗易懂,却可以作为其理财产品的卖点,不仅能够吸引更多对专业性知识理解不深的老百姓购买,更可以因业务透明度的增加,而提升其对外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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