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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嫂诈财四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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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13 08: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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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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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上海频道5月13日消息:月嫂竟是诈骗惯犯。日前,普陀区法院判处张敏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8000元。
2006年春,小涛喜得儿子,由于夫妻俩身边没老人照顾,于是小涛到处张罗,想找个月嫂。此时,一名叫张敏的月嫂经中介公司介绍,来到了这户“新上海人”家里。张敏的勤快和热心赢得了小涛夫妇的信任。他们从张敏的口中得知她有个弟弟在公安局工作,可以解决外地户口入户和小孩入托的问题,小夫妻俩就先后给了张敏4万多元钱让张敏“疏通”。谁知,张敏拿了钱之后就“人间蒸发”了。
今年2月,张敏被刑事拘留,原来这个月嫂曾多次因诈骗罪被劳教劳改。2002年,她解除劳教后,从事月嫂这一工作。因对每个月4000多元的薪酬不满,张敏又开始“重操旧业”。据张交代,她谎称认识某知名幼儿园领导,可以解决孩子入托等,骗得多人钱款。
普陀区法院对这起诈骗案依法进行审理后,判决张敏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8000元。赃款、赃物依法追缴后发还被害人。(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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