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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私自携带危险品离轮被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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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上海频道记者 刘丹5月13日报道:日前,一准备离轮入境的河南籍船员余某,因随身携带了10余枚即将废弃的船用火焰信号弹被上海外高桥边检民警查获。

    余某系中国香港籍“美总哥伦比亚”轮三副,负责保管船上的救生用火焰信号弹。12日上午,边检民警对欲离轮登陆入境的余某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其行李包内藏有10枚轮船航行途中用于发射救生信号的火焰信号弹,其旅行箱夹层内还藏有同类型的4枚火焰信号弹。

    据查,这批船用火焰信号弹使用期限即满,余某利用职务之便携带了部分即将废弃的船用火焰信号弹下船,并想带回河南老家当烟花燃放。

    记者了解到,船用火焰信号弹具备一定的爆炸性,主要用于晚间海上遇险求救,发射距离可达1400英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目前,余某已被移交给上海水上公安部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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