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上海要闻 | 舆论监督 | 评论 | 案件 | 文教 | 财经 | 产经 | 车市 | 楼市 | 展会 | 职场 | 政务 | 廉政 | 记者看上海 |
时尚 | 图片中心 | 焦点网谈 | 专题集纳 | 小资 | 娱乐 | 视频 | 健康 | 旅游 | 情感 | 美食 | 音乐 | 动漫 | 幽默 | 读书 | 博客 | 上海人 |
设为首页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您的位置:新华网上海频道 >> 首页 >> 上海新首页 >> 头条文字
上海:出租车多收车费将“退一奖二”
    
[推荐给朋友]  [打印本稿]  [关闭本页]    

    新华网上海频道记者高路6月2日报道:记者从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获悉,上海出租车行业日前集体推行“七项服务承诺、八个服务禁区”,细化“的哥”服务规范并接受市民监督。这些规范包括多收车费将“退一奖二”、不使用计价器可拒付车费等。

    根据规定,“退一奖二”,即对于“的哥”多收车费的,一经查实将退还乘客多收部分金额,并再给其多收入部分金额的2倍。

    此外,出租车司机“七项服务承诺”的其余6项分别为: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可拒付车费;不出具当差业务发票,可拒付车费;拒绝使用上海公交卡,可拒付或退还车费(卡本身故障除外);出租车发生故障无法完成运送服务的,在起步费里程内可拒付车费,超过起步费里程应免收起步费;对于乘客投诉,应实行受理告知、过程告知、结果告知;营业站点和调度室应有车必供、按序调派。

    “八个服务禁区”分别是:绕道或不按照乘客指定的合理路线行驶;在营运途中无正当理由中断服务;待租时主动停车问询后不载客;不按照标准收取车费;收取车费后出具废发票、假发票;窃取乘客乘车卡内资金;故意造成计价器失准或损坏,以及利用其它手段舞弊;擅自将客运服务车辆交与他人载客营运。

    上海全市共有约4.6万辆出租汽车,约10万名从业人员,每天服务乘客约为300万人次,占全市公交客运总量约23%。(完)

 
编辑推荐
 
(责任编辑: )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华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