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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上海10月27日电(记者慎海雄)随着相关调查报告的公布,发生在上海浦东、闵行两区的“钓鱼”执法真相,终于水落石出。上海市、区两级党委政府本着有错必改、有错必纠的原则,为两名当事人讨回了公道。上海市政府还举一反三,明确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抓紧研究提出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严禁下达或变相下达查“黑车”数量指标和罚没款指标,立即停止任何形式的“倒钩取证”和“钓鱼执法”,坚决切断执法人员与“钩子”之间、执法大队与停车企业之间的利益“关联”。
其实,打击非法运营过程中发生的“钓鱼”“倒钩”事件,并非上海一地,也不是这几年才冒出来的新鲜事。新华社记者的调查表明,从2004年以来,仅新华社通稿中披露的“钓鱼式”执法,就在秦皇岛、哈尔滨、三亚等城市发生过。媒体最近又报道广州等地也有此类执法嫌疑。记者通过对沿海几个城市的抽样了解,果然发现这种“钓鱼式”执法早已是公开的秘密,许多干部和市民都知道这些“套路”。
然而,明明是在以违规甚至违法的手段来取证执法,为什么人们却“见怪不怪”,安之若素呢?难道“存在的”真的就是“合理的”吗?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一些领导干部法治观念的淡薄。正如上海市委主要领导同志所指出的,很多同志都知道这种事,但没有当回事,这是因为没有把法治的权威放在重要位置,法治观念太淡薄了!
分析表明,“钓鱼式”执法在打击“黑车”领域最为集中和普遍,主要是“黑车”作为各地城市管理的顽症非常难治,其中取证的环节尤为困难;而“钓鱼”“倒钩”之类却往往能立竿见影地“取到”证据。于是,虽然对这些“土法”“歪招”的不正当、不合法性心知肚明,虽然滥用这种“诱惑侦查”的手法难免会殃及无辜、戕害善良,但为了贪图见效快,不少城市的执法者还是喜欢饮鸩止渴,直至与职业“钩头”形成黑色“食物链”。至此,法治观念早已被表面的成效和急功近利所取代,严肃的执法早已变了味失了色。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承担起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
这“三个至上”,不仅仅是对全国政法干部提出的要求,也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时刻牢记的。当前,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增强“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凡是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即使这些“土办法”管用好使,也要坚决抵制。在这样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面前是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的。试想,领导干部如果为了所谓的治理效果而置法治于不顾,还谈何党的事业、人民的利益?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各地在对待“钓鱼式”执法问题上的认识并不一致,有的地方对已经发生的“钓鱼”行为还在百般狡辩,混淆视听。可以想象,如果各地在对待“钓鱼式”执法的认识还不到位,还不能像上海这样雷厉风行动真格,就难保“孙中界事件”不重演!要知道,我们的执法者如果躺在那些形形色色的“钓头”身上来行使政府权力,是不可能持久,也迟早会闯大祸的。
依法打击“黑车”的办法其实还有很多,比如增加公交运营线路、降低市民出行成本,对交通枢纽地带加强管控等等。上海这次发生的事件是坏事,也是个好事。这是一堂活生生的法治教育课。希望各地从中借鉴,让交通领域此类“钓鱼式”执法彻底退出历史舞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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