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新华网上海频道 首页 - 政府在线 - 人事任免
周波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www.sh.xinhuanet.com     2007-04-18 14:48:47    陆斌    
[推荐给朋友]  [打印本稿]  [关闭本页]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熊建平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沪府发〔2007〕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熊建平为上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任命李逸平为上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任命周波为上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三月八日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华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