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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因其既能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又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节能投资方式,被称为“不花钱的节能”,但在实际推广中却出现了“叫好不叫座”的现象。昨天,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赴浦东新区就加快推进本市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云耕参加。
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行视察了易初莲花连锁超市公司能源控制中心,并召开调研座谈会。市经信委主任王坚介绍了本市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工作情况。
吴泾化工有限公司、东智屏科贸公司、高益能源科技公司、建科建筑节能技术公司等6家开展合同能源服务的公司和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节能的单位分别作了情况汇报。
据介绍,本市在2002年率先在全国成立了“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指导委员会”,在“政府指导、市场运作”的原则下推进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统计数据表明,从2002年到2008年,本市共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600余个,节约标煤32万吨,减少用电负荷10.2万千瓦。如易初莲花连锁超市公司与建筑科学研究院签约结对,在杨高南路店等5家分店完成节能灯管的改造工程,亮度提高而用电量比改造前节约三分之一。杨浦区政府机关大楼今年起全面使用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参与改造的节能优化系统,水、电、煤能耗同比都有较大幅度下降。
与此同时,合同能源管理发展面临的一些瓶颈和障碍也引起与会人员的关注:一些用能单位对合同能源管理认知度低,推广积极性不高;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大多为中小企业,自身力量薄弱,难以发展壮大;在合同能源管理的具体操作中,如节能量的核定、合同的履行、现行税收政策和金融制度的适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难题。据悉,市相关主管部门和单位正加紧研究制定和修改完善本市合同能源管理系列配套政策,以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加快市场培育步伐。
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了本市近年来大力推动节能工作的成果。大家认为,要深入贯彻落实好国家及本市的节能减排法律法规,加大对合同能源管理制度的舆论宣传力度,加强对与合同能源管理相关的财税、融资、担保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创新,培育一批有实力的骨干企业,启动实施一批有影响力的重点项目。政府机构可以带头优先落实一批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
据悉,今年已是市人大常委会连续跟踪监督节能工作的第四个年头。2006年,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能源的决定,并从2007年起连续每年开展专项监督,今年监督的重点为公共机构节能和推进合同能源管理。今年上半年,常委会根据国家新修订的节能法和上海节能形势发展,修订了《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内容从工业节能延伸到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生活节能等各个领域,并将“本市鼓励节能服务机构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写入了条例。下周召开的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还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本市推进节能工作情况的报告。
座谈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定华就运用好常委会节能监督调研成果、依法推进本市节能工作提出要求。浦东新区区委、区人大、区政府领导,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府机管局、市合同能源指导委员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也参加了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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