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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财政部一纸公告揭开了华源制药财务造假的面纱。公告称,该公司存在财务数据失真、会计处理不当、收入不实、虚增利润等问题。为华源制药担任审计工作的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遭到广泛质疑。被质疑的还有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其出具"无保留审计意见"的G伊利、G草原发、丹化和G吉恩等上市公司,先后被发现存在财务造假问题。
而国际"四大"的日子也不好过。与普华永道相关的轰动业界的外高桥事件,以及之前的黄山旅游和京东方被媒体反复提及;毕马威的锦洲港丑闻,安永的倍受质疑的银行业报告更不断被摆到公众的视线之中;而科龙事件、顾雏军的庭审使得德勤的媒体曝光率急升。
三大法规令人眼前一亮
面对接踵而至的有关审计行业的负面消息,人们难免对被赋予公信力的审计从业人员甚至会计事务所本身产生质疑;也有一些媒体揭"笔"而起,对具体情况不加分析,对具体责任不加区别,一味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批驳和指责。
公众的质疑、媒体的追打,不可避免的给审计行业添加了不少灰暗色调。但一味的打压最多可以治标,却绝不能治本。因此,在2007年,我国的审计师群体如何摆脱负面形象,"直起腰杆"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忠实诚信的服务,为股民提供真实有效的企业会计信息,便成了广大股民们真正关心的问题。
此时,政府的举动让人眼前一亮。
2007年伊始,中国政府便大刀阔斧,开始大力推进整个审计行业的完善与发展。1月1日起,中国财政部制定的三部规范企业财务会计行为的规章将正式执行,分别是《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财政部三部规章的公布实施,是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标志着中国企业财务会计管理进一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国际化的轨道。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现行准则规定的12项原则进行了适当调整。还根据近年来会计实务发展和国际上通行惯例的要求,新增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规定了对企业财务的指导、管理、监督、服务等主要方式,明确了政府投资等财政性资金的财务处理方式等内容。而新制定的《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则重在规避金融企业中的"财务风险--金融风险--财政风险"风险链,为此单设了"财务风险"一章来加以明确规定。
这些法规的出台,对进一步强化企业风险内控机制,明确政府、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在加强财务监管,规避金融、财务风险方面的职责,必将发挥积极作用。同时,有利于从制度、法律层面进一步界定审计人员的责任,促进审计行业健康良性发展。
理性宽容促进审计行业发展
三大法规的实施,表明我国的审计业将更好地受到政府、股民以及媒体监督。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审计业的健康发展,同样离不开一个和谐、宽容、理性的生存环境。
审计因为其局限性造成了这个行业独特的高风险性。尽管审计师只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审计程序完成审计即被认为履行了职责,但一旦企业被发现问题,公众还是容易片面地归咎审计师,却不去区分审计师是因技术或业务水平有限,而被企业高明的欺诈手段所蒙蔽,还是因职业操守沦丧而纵容或参与企业造假。目前,一旦某个上市公司财务丑闻曝光,媒体往往是在没有完全了解审计职责范围的前提下,片面强调加大对审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这种舆论导向又在民众之间产生影响,激发民众"迁怒"于审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
但冷静下来思考,会发现这种打压对于我国审计事业的发展并无好处。审计出现了问题,应该由相关政府部门加以调查,分清楚不拥有司法行政调查权利的审计师是无辜的受害者还是企业造假的同谋者,并根据法定程序加以处理,而不应该在非理性的情绪下一味大加责难、一棍子打死。否则,不仅很可能错杀无辜,让会计事务所穷于应付、丧失信心,更是有可能造成审计人才的流失,不利于新法规的顺利实施,这显然是广大股民们不愿意看到的。
因此,审计业作为金融、资本市场链条中不可缺少的一环,在得到有效监督的同时,还应在和谐、宽容、公正的环境下得到发展,才能摆脱一蹶不振的现状,真正充分的发挥自身作用。
加强审计师队伍自身建设
政府的一系列举措一出台,便得到了审计行业的热烈呼应。对于广大审计师们而言,这是一个学习提升的好机会。事实上,通过对新法股的学习和贯彻,加强审计师自身的修养,提高审计队伍的专业技能,对于不断提高审计业的声誉,加强公众对审计师的信心至关重要。和其他任何行业一样,审计队伍中也存在混水摸鱼的人。在过去,因这些"害群之马"个人导致的财务丑闻,责任往往由其任职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而违规的审计人员个人,反而不会负过多的责任。近年来,个别审计师失信导致整个事务所声誉受损,其案例国内外皆有之。因此,加强审计师行业自律体系建设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同时,切实有效地对违纪从业人员实施行业禁入制度,加大对违纪注册会计师的惩处力度,才能让那些心存侥幸的违法违纪责任人无路可走。
倘如此,我们便有理由相信,2007年将是会计事务所摆脱低谷的大好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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