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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30%基层医疗机构年底实现基本药物“零差率”
新华网长三角频道      csj.xinhuanet.com       2009-11-05 1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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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南京11月5日电(记者 朱旭东)江苏省日前正式公布江苏今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工作方案,到年底,江苏省30%的县(市、区)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这些地区的百姓可望吃上“零差率”基本药物。

    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是:今年12月底前,江苏30%的地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包括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补药物目录;实行省级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建立基本药物使用财政补偿机制。

    据了解,“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政府给补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地区,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良性运行机制,在定编定岗、核定任务、绩效考核的基础上,政府投入要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有效衔接。有条件的地区,推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从根本上改变“以药养医”机制,切实维护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

    江苏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三大医保”报销范围。方案明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加强基本药物使用监督管理。基本药物制度正式实施45天后,除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的药物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再使用其他药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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