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频道3月22日消息:一辈子战战兢兢处事 , 小心翼翼做人的副总工程师卫伟被“双规”的消息 , 似长了翅膀 , 在上海某工程设备公司传开了。大家难以置信 ,54 岁的卫伟居然收受了“好处费”3万元 , 纷纷为他扼腕叹息。静安法院以卫伟犯有受贿罪 , 判决对他免予刑事处罚 , 退出的赃款人民币 3 万元 , 予以没收。
一
“老三届”的卫伟在案发前是具有硕士文化程度的副总工程师。 1968 年底 , 卫伟初中毕业 , 被分配到化工厂工作 ,3 年后他放弃优厚的待遇 , 报名去大西北参军服役 , 入伍期间光荣地参加了中国共产党。
卫伟复员回到上海原单位后 , 领导特别器重他。短短 10 年内 , 他从工人 干起 , 先后当过车间副主任、车间主任和党支部书记 , 直至担任副厂长一职。 1994 年 , 他作为人才被本市一家大型进出口公司聘用 , 担任部门副经理。自此 , 卫伟平均两年更换一家单位 , 职务不断升迁。 2001 年卫伟被任命为某工程设备公司副总工程师兼技术工程部经理。后来他被该公司任命为工程设备总监。
二
一生中能为自己身后留下如此绚丽的足迹 , 确实是卫伟引以自豪的光辉史 , 当然他也耗费了大量的心血。
那年 , 卫伟所在公司在青浦开发 30 亩土地 , 准备筹建新厂房 , 将市中心的一家生产厂移至郊区继续生产。作为该公司的副总工程师卫伟 , 很快被领导指定为该工程项目负责人 , 具体负责基建、土建的招投标、申报设备购置 , 安装进度的质量 , 决算审价等工作。
卫伟在为该工程选择工程监理单位时 , 公司下属一个部门经理找到了他 , 称其爱人的单位——B公司是专门从事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 , 能否把该项目交由她爱人公司做 , 卫伟答应具体再接洽。
不久 ,B 公司业务员周某找到了卫伟 , 卫伟只是说 ,“最终选择的监理公司当然是开价最便宜的。”事后卫伟承认 , 市场上建筑监理单位众多 , 商业竞争处于“白炽化”状态。当时他手上有 3 家监理公司可选择 , 最后卫伟选择了 B 公司。
检察机关审讯时 , 卫伟这样交代:3 家监理单位从资质上讲 B 公司资质较好 , 而且 B 公司同意以低于国家规定工程监理费的价格收取费用 ; 当然最主要的是本单位职工曾向他打过招呼。
B 公司把按标准收取的 35 万元监理费 , 降至为 18 万元。卫伟满足了 B 公司的要求 , 双 方签署两份“阴阳合同” 。 35 万元的那份是为了应付检查 , 而减为 18 万元的那份合同 , 才是双方履行的合同。签约后 , 周某多次向卫伟表示“给了他业务做 , 他是不会忘记的” 。卫伟只是笑着点头 , 嘴里却说 ,“不搭界的”, 他心里明白周某一定会酬谢。
当卫伟的公司把第二笔监理费打到 B 公 司的账户后 , 周某向本公司高层请示 : 如何向发包方负责人卫伟表示 ? 领导同意从公司账户上提取 3 万元 , 具体由周某操作实施。
一天 , 周某来到卫伟的办公室 , 说:“工程快结束了 , 您帮了不少的忙。” 边说边从随身的包内取出一牛皮信封 , 匆匆塞进卫伟的抽屉里。
三
就是这 3 万元 , 使老老实实做了一辈子人 的卫伟 , 把自己与罪犯划上了等号 , 一生中留下了最大的“败笔”。
卫伟在检察机关审讯中交代 , 之所以会收 下这 3 万元 , 是侥幸心理在作怪 , 认为监理业务中 , 自己把监理价格压得很低了 , 不会引起别人来调查 ; 但最主要的原因 , 就是经不住金钱的诱惑和内心的贪欲。卫伟承认别人给他送钱 时 , 都是借口逢年过节给小孩买些东西。因此 卫伟觉得这是人之常情 , 心安理得地收下。
事后 , 卫伟把这 3 万元和家中的部分钱款 , 凑在一块存入银行 , 用于购房还贷。
卫伟在取保候审期间 , 第三次亲笔写下 整整 10 页纸的反省认识。他在剖析自己犯罪 原因时写道 : 在市场经济大潮中 , 在金钱名利 的诱惑下 , 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变成思想上 讲实惠 , 不讲理想 : 工作上讲索取 , 不讲原则 ; 经济上讲待遇 , 不讲奉献 , 社会多元化的价值 取向 , 对固有的权利关、地位关和利益关形成 了冲击 , 导致思想上的波动和起伏 , 收下了不 应收的 3 万元。
周某所在公司承接的监理工程从 35 万元 降至 18 万元 , 并没赚什么钱 , 那为何还要送 3 万元呢 ? 周某一番话道出了实情 , 只因卫伟手 中有权 , 这笔生意不赚 , 可以从下笔生意中赚 取 , 送钱的目的就是为长远利益。
2005 年 8 月 17 日单位纪委找卫伟谈话时 , 他主动交代了受贿 3 万元的犯罪事实 , 并退出 了全部赃款。最终 , 法院认定卫伟的行为符合自首条件 , 认罪态度较好 , 依法判决免予刑事 处罚。
来源:上海纪检委\上海监察委 作者:李鸿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