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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警方鼓励市民举报商业贿赂
2006-05-22 14:16:40

    新华网上海频道5月22日消息 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总队长倪瑞平倪瑞平近日在回答有关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量刑规定提问时说,上海市警方成功侦破的罗氏公司高管受贿案、某电子信息有限公司罗某受贿案分别判处案犯2至8年有期徒刑,并追缴了非法所得。这是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或在经济利益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属于数额较大,将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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