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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八年还是难逃法网
2006-10-24 10:41:07

    若要人不知 , 除非己莫为。麦某这个正处级的国 有公司副总经理 , 退休 8 年后 , 仍然没有逃脱法律的 制裁。麦某因大肆收取业务单位的钱款 , 被法院判处 有期徒刑 7 年 6 个月。
    麦某于 1964年从冶金学院毕业 , 曾在中央某局 上海办事处工作。其后又到一供销公司工作。凭着较 强的业务能力 , 她获得了领导与同事的信任 , 先后担 任过公司副科长、科长、副总经理职务 , 长期负责紧俏原料的销售工作。

    在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并存的年代里 , 麦某手中的权力使她成为许多人争相拉拢的对象。有求于 麦某的人越来越多 , 他们以各种名义送钱送礼。对 此 , 麦某犹豫过 , 也拒绝过。可是行将退休时 , 面对金 钱的诱惑 , 麦某终于把持不住 , 种种私心杂念占了上 风 , 干起了权钱交易的勾当。

    20 世纪 90 年代初 , 某市某公司一直从麦某所在 公司采购化工原料 , 然后运回当地销售。当时有些原 料在市场上难觅踪迹 , 而麦某所在公司有大量紧俏 的原料。为了能与主管原料销售的麦某搞好关系 , 某 公司的董副经理听说麦某的儿子要出国后 , 当即送给麦某 1 万美元 , 麦某半推半就收了下来。麦某装修 新房子时 , 董副经理又送给麦某人民币 5 千元。后麦 某又收受这家公司郭经理的人民币 7 万元 , 用于购买 债券与炒股。自然 , 对方公司得到了丰厚的回报。

    被拖下水的麦某尝到了甜头 , 她变本加厉 , 在犯 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那家公司郭经理为感谢麦某 , 把其公司的一套使用权房屋 , 无偿提供给麦某居住 , 但因政策原因 , 该房屋租赁户名一直无法过户给麦 某。后由公司职工赵某与麦某商定 , 其支付给麦某补 偿款人民币 8 万元后 , 由赵某获得该房屋的使用权。

    赵某先交给麦某 4 万元 , 麦某用这笔钱购买了债 券。退休前 , 麦某听到公司查她经济问题的风声后 , 非常紧张 , 她找到赵某 , 把 4 万元债券还给他。谁知麦 某退休后 , 一看风平浪静 , 于是她从赵某处要回 4 万 元债券以及赵某先前未支付的 4 万元人民币。

    就这样 , 麦某一次次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敛财。 在与某农药厂供销业务中 , 该厂颜厂长为表示感谢 , 送给麦某人民市 10 万元。在帮助江苏某塑料厂采购原材料后 , 收受该厂王厂长人民币 6 万元。麦某把这 6 万元投放在该厂作为集资款 , 最终又获得擎患人民 币 2 万元。在为某进出口公司提供业务帮助后 , 收受 该公司总经理焦某人民币 3500 元。

    2004 年 6 月初 , 多次送钱给麦某的某公司董副经 理案发 , 麦某知道后 , 成了热锅上的蚂蚁。她找到曾给 过 8 万元房款的赵某 , 两人订下攻守同盟 : 如有人向赵 某调查房款之事 , 就说麦某已把 8 万元还给赵某了。

    机关算尽 , 终误了自己。已经退休 8年的麦某因 涉嫌受贿被检察院反贪局传唤 , 麦某到案后如实供 述了受贿的犯罪事实。

    站在法庭上 ,64 岁的麦某 , 满脸都是悔恨的泪 水 , 她这才认识到 , 自己不仅辜负了党和国家的培 养 , 还对不起家人 , 可情后悔来得太迟了。

 

  来源:清风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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