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烫手的 " 馈赠 "
2006-12-27 08:33:37

    根据举报 , 黄浦检察院在本市某化学用 品公司查获一起受贿串案。涉案的俞某等四人 , 曾先后担任过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 职务 , 其中年龄最大的 71 岁 , 最小的 53 岁。受 贿金额多则 22 万元 , 少则 6 万余元 , 总案值人民币 44 万余元。

  

    他们曾经是企业的栋梁 , 为本单位的发 展做过贡献。他们受党教育多年 , 在各自的岗位上发奋努力 , 有着值得回首骄傲的过去。但 在职业生涯行将结束 , 或者是退休以后 , 却被 金钱轻易俘虏了。为什么呢 ?

 

老客户的 " 馈赠 "

 

有种说法 , 把青蛙扔进开水里 , 它会快速 跳出逃生 , 而将它放在冷水中慢慢加热 , 它会 毫不提防 , 直至失去反应能力活生生被烫死。 本案与此颇为相似 : 以为收下老客户的酬谢 不烫手 , 结果被烫惨了。

这家化学用品公司原来有个主打产品——白胶 , 销路一直很好。市郊一家实业公 司的老总金某与该化学用品公司的业务交往 就始于白胶。九十年代初金某先在乡办厂任副厂长 , 为该公司的白胶做外包装 , 之后自己 开公司 , 又为该化学用品公司做白胶分装 , 直到两家公司签下协议 , 化学用品公司委托金 某的公司加工生产及包装白胶。随着业务的 " 升级 ", 金某与化学用品公司老总们的交情也逐步升温。他多次对该公司的老总们表示 : " 我不会忘记你们的 " 。

果然 , 金某盈利后开始履行诺言。当然 , 也为了来年再多接些生产业务。他根据本公 司生产白胶的数量 , 按照一定的比例 , 分别送 给该公司总经理俞某 22 万元 , 副总经理姜某 和蒋某分别是 6 万余元和 8 万元、协理员张某 6 万余元。

之后 , 随着该公司自胶生产的经营权转 移 , 两家的合作中断。该公司总经理俞某等四 人也先后因退休、离职等原因离开了这家公 司。

 

受贿心态探究

 

今年春 , 黄浦检察院收到一封反映该化 学用品公司原副总经理姜某有受贿嫌疑的举 报信。该院反贪局顺藤摸瓜一举挖出了这起发生在几年前的受贿串案。俞某等四人被先后 " 请 " 进了检察院。在接受检察机关调查时 , 他们分别主动交代了当年收受贿赂的经过并 袒露了各自的心态 , 颇耐人寻味。

    忐忑不安。现年 55 岁的俞某作为该化学 用品公司原总经理 , 企业的 " 一把手 ", 最有决 策权 , 故所得的 " 酬谢 " 额最高。当年这笔钱是 用报纸包着送到他手上的 , 俞某原封不动地把它藏在家中阁楼上。案发后这些赃款被全 部追缴。俞某承认当时的心态是既害怕出事 不敢动用 , 但又抑制不住对金钱的占有欲。他 说 :" 这几年来 , 我的心里一直忐忑不安 , 也是 一种受罪。从送钱人的角度目的是想叫我照 顾他 , 多给点业务 , 但事实上这以后业务量大 量减少 , 一年多以后这项业务就结束了。我想如果他来找我 , 我就把钱还给他。如果没有什 么情况就留着。这是我有私心的一面…… "

    有拿白不拿。53 岁的姜某从 1999 年 12 月至 2004 年 1 月任该公司原副总经理 , 具体负责 销售。由于常在 " 河 " 边走他对客户送上门的 " 意思 " 渐渐习以为常 , 来者不拒。从 2000 年底 到 2002 年底 , 在业务往来中多次收受好处费 计人民币 7 万余元。他在法庭审理的最后陈述 中说 :" 今天我站在被告席上感到无地自容。我 17 岁参加工作 ,20 岁入党 , 通过努力并在组 织的培养下 , 担任了基层领导职务。但是最后 没有抵挡住金钱的诱惑走上了犯罪道路。我 对自己的行为很后悔。 "

    从众心理。原该公司副总经理蒋某现年 65 岁 , 他当时负责产品开发、技术、质量、设备等工作。退休后还被单位聘用任经理室顾问 , 继续为企业施展技术才华。单位对他的评价 是 : 三十多年间认认真真工作 , 清清白白做 人。但是没想到在临退休之际在经济上犯了错误。蒋某本人陈述 , 因为当时知道金某也送 钱给了其他在位的经理 , 我想如果我不拿 , 另 外两人会对我有看法 , 所以就收下了。

    退下来再拿不违法。现年 71 岁的张某原 是这家化学用品公司的前身某工厂的老厂长 , 退休后在 1997 年 3 月至 2000 年 1 月被该公 司聘任协理员 , 协助总经理搞生产、经营工 作 , 并参与公司的业务决策等。 2002 年上半年 , 他收受金某给予的人民币 6 万余元。张某 在法庭陈述中说 : 金某送钱给我时 , 我已经退 休了 , 对自己的要求也放松了 , 现在认识到是 违法的 , 对我来说是深刻的教训。

    结局后悔莫及

    尽管俞某等四人当年收受贿赂的心态不 一 ,. 但是他们在法庭陈述中对自酿的苦果都后悔莫及。

    此案经黄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 法院依 法以受贿罪分别处俞某和姜某有期徒刑 5 年和 2 年 6 个月 ; 分别判处蒋某和张某有期徒刑 2 年 6 个月 , 缓刑 2 年 6 个月和有期徒刑 2 年 , 缓刑 2 年。

 

陆斌    来源: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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