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频道1月4日消息:“礼品红包送不出,请客吃饭请不动。”最近,上海海关纪检监察部门听到了不少进出口企业的类似“抱怨”。红包公布制度实施之后,2006年以来,上海海关各部门已拒、退、上交红包480个,价值17万余元。
上海海关2006年制订了《上海海关对送收红包行为予以公布的实施细则(试行)》,对全关的“红包”拒退交、致函、公布等程序予以规范。通过建立落实红包公布制度的长效机制,上海海关既有效改善了外部执法环境,又有力防控了内部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发挥了良好的综合效应。
关员成“红包公关”对象
2006年10月底,上海某工程公司负责人来到浦东海关办理减免税设备手续。公司在相关资料里夹上装有2000元的信封,并以“补充资料”为由交给经办关员。浦东海关随即对工程公司进行了廉政规定宣传教育,全额退回了上述款项。
2006年11月,外高桥保税区内某企业为感谢保税区海关对其工作上的支持帮助,派人送去15000元礼金,当场被海关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