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频道2月13日消息:日前,上海市虹北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总经理杨荣昌因循私舞弊低价出售国有资产和挪用公款罪,财务经理杨静因挪用资金罪分别被市检察二分院依法批准逮捕。
杨荣昌1996年到中虹集团有限公司担任部门经理,后受委派兼任上海中农信房地产公司、上海国银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接收工作小组负责人,并于2000年5月被委派担任下属虹北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他向领导汇报,建议关闭严重亏损的中农信房地产公司和相关联的合众置业公司。因国银公司还有一些在职职工,为安置职工,国家专门拨出170万元安置费。同时,国银公司和某银行有诉讼官司,账上有几千万元资金。杨荣昌欺上瞒下,蓄意将企业的优良资产剥离,提议出卖房产,于是国银公司2400万元的国企房产经过暗箱操作就以600万元贱卖。
仁义置业公司朱经理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杨荣昌借款42万元,于是杨动用了170多万元安置费中剩余的资金。两天后,朱经理将钱款还回去,杨荣昌打电话指示杨静还到自己开设的公司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