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频道3月23日消息:何涛 , 中原某大型钢铁(集团)公司驻上海办事 处主任兼党支部书记。如果不是因为贪图那笔高达 100 万元人民币的 " 好处费 ", 他这个正处级领导干部 此刻应该正稳稳地坐在该集团公司驻上海办事处主 任的位置上。可如今 , 身陷囹圄的他只有面对铁窗感 叹五年的刑期漫漫。
找准突破口
2006 年春 , 黄浦检察院接到署名举报 , 反映中原 某大型钢铁 { 集团 } 公司驻上海办事处 (以下简称驻 沪办) 主任何涛有经济犯罪嫌疑。反贪局立即根据举 报线索兵分几路展开调查 , 但就在渐渐接近真相时 , 所有线索都中断了。
没有气馁。检察官果断约见举报人 , 反馈查处情 况 , 进一步了解搜集相关线索。之后 , 他们根据新掌握的情况沉着分析 , 细细排摸 , 发现数茸前该驻沪办 转让一处房产过程中有疑点 : 这幢位于浦东的 G 大厦 是该单位 1994 年以 3000 多万元买入的 ,2003 年转让 价也是 3000 多万元 , 这在当时价格属于偏低。而何涛 正是受总公司委托全权处理此事的当事人。
突破口在哪 ? 锁定房产中介商。按照案情分析会 拟定的侦查方案 , 检察官展开了外围调查 : 去房产交 易中心 , 证实这笔交易属实 , 但看不出有房产中介 ; 再细查该驻沪办那段时间的往来账目 ," 有了 !" 一笔 某房产中介公司打入驻沪办的 10 万元定金使侦查方 向一下子集中到了这个点上。检察官很快从这家中 介公司的账上查明 , 经手这笔业务该公司获利 200 万 元 , 大大超过了一般中介 3% 左右的利润。由此判断 : 其中可能有猫腻 !
于是 , 该公司法人、 50 多岁的房产中介商蔡某进 入了调查视线。面对突然而至的检察官 , 蔡某坦然承 认 : 在那笔 G 大厦的房产交易中是送过 100 万元给甲方负责人何涛 , 那是何涛的驾驶员陆某开口要的。
" 失却 " 的记忆
现年 50 岁的何涛已在该钢铁 ( 集团 ) 公司驻沪办 主任的位置上坐了近 10 年 , 深得上级器重。他研究生 学历 , 当过 11 年兵。从部队转业后进入该集团公司下 属的金属结构厂工作 , 曾任该厂党工部部长、组织部 部长口 1994 年任集团公司在上海的一家物资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兼党支部书记。三年后出任公司驻沪办主任至今。
当天上午 , 何涛被 " 请 " 进检察院。
何涛一脸无辜地为自己辩解 : 受党教育多年 , 在部队立过功 , 作过不少贡献 , 绝不会拿不该拿的钱。
承办检察官请他仔细回忆 , 又适时 " 提醒 ": 有些事情是几个人所为 , 抵赖是没有用的。
何涛的脸色顿时发白 , 不得已回想起来这段已 经 " 失却 " 的记忆:2002 年秋 , 何涛受上级集团公司委 托 , 全权处理 G 大厦的对外转让事宣。当时这座大厦 先在房产交易中心挂牌销售 , 后由于价格因素没有 谈成。同年 12 月 , 何涛的驾驶员陆某说当地有家房产 中介公司对此有兴趣 , 何涛就让他先去与对方谈。后 陆某将该中介公司的蔡老板介绍给何涛认识。初次 见面 , 蔡老板就说事成之后定会有所表示。
同年 12 月 18 日 , 双方签订代理协议 , 言明代理转 让 G 大厦的底价为 3650 万元 , 高于底价部分作为佣 金 , 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 中介公司 } 。 2003 年 4 月 ,G 大厦以 3890 万元成功转让。蔡老板果然爽快 , 就在转让合同签订之后慷慨出手了整整 100 万元人 民币现钞的好处费。
默契的 " 合作 "
说到这笔巨额好处费 , 何涛的驾驶员陆某 " 功 " 不可没。现年 39 岁的陆某是土生土长的当地人 , 给人 的印象是人头熟 , 头脑灵活。他当过兵 , 先后在几家 企业做过驾驶员。还私下捣腾过房屋买卖。
2000 年陆某被招聘进该驻沪办当驾驶员 , 专门 为何涛开车 , 也参与一些接待工作。当初同乡蔡老板 找到他牵线做这笔房产中介时 , 他就嗅出了 " 甜头 " 。 他不失时机地把 " 蔡老板做人很爽气 , 事成后定会酬 谢 " 的意思转达给何涛。何涛不置可否。
陆某很善于领会上司的意图。就在双方签订代 理协议后 , 陆某便迫不及待地暗示蔡老板 : 你协议也 签了 , 可以拿点香烟钱出来了。蔡老板明白其意 , 伸 出食指一竖。陆某问什么意思 ? 蔡答 :100 万元。陆某 大喜过望 , 这个数目远远超出了他的预计 , 但他不露 声色 , 只强调要现钞。
次日 , 陆某在开车途中将此事告诉了何涛。 " 这 , 不太好吧 ?" 何涛迟疑。陆某连忙补充说 , 蔡老板做事 很 " 上路 ",100 万元感谢费的事不会让其他人知道 的。何涛不语。
得到上司首肯的陆某更起劲地张罗此事。 2003 年 4 月 ,G 大厦正式转让合同签订后蔡老板即履行诺 言 , 通知陆某去其办公室取好处费。陆取回后将装有 100 万元人民币的黄色旅行袋交给何涛。
何涛说 , 这么多钱 , 收下不好吧 ? 陆某说 , 蔡老板 已经给了 , 这是他付的辛苦费。我们应该给他这个感 谢的机会。不过 , 你是老板 , 你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 理。我昕你的。何涛不再发声音 , 从旅行包里捧出 20 万元给陆某 , 自己留下了 80 万元。何涛将其中 40 多万 元用于为女儿办出国留学 ; 其余的钱投资位于本市 西区的一家美发美容店 , 结果血本无归。
可悲的结局
案发后何涛的家属和陆某分别退出了全部赃 款。此案经黄浦检察院提起公诉 , 法院依法以受贿罪 判处何涛有期徒刑五年 ; 法院依法以介绍贿赂罪判 处陆某拘役三个月 , 缓刑三个月。
点评:想吃葡萄又怕葡萄酸的何涛“犹抱琵琶半遮面”地收下了贿金,最终毁掉了自己。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无论身处何时何地,莫要忘了头上的“紧箍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