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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败家的"掌门人"
2007-05-25 17:19:16

    新华网上海频道5月25日消息: 境外豪赌 , 国企老总连连失手 , 为归还赌债 , 不惜挪用上千万公款 , 以致公司倾家荡产 , 最终被 迫关闭。经过长达 7 个月的侦查 , 黄浦区检察院终 于将这名败家 " 掌门人 " 一一原某集团上海公司总 经理胡某挪用公款 1 千多万元的犯罪事实查清。上 海市检察院二分院以挪用公款罪对胡某提起公 诉。


    2006年3 月 , 黄浦区检察院接到举报信 , 反映 国有某公司副总经理兼某集团上海公司总经理胡某有挪用巨额公款的嫌疑。举报信的内容笼统而 模糊 , 但提供的线索却清楚地表明 , 该集团有许多 资金流入一些私人公司 , 这些巨额公款有去无回 , 而所育资金的出入都是胡某这位 " 一把手 " 掌 控的。

    检察院对举报信非常重视 , 多次研究后决定摸 底调查。胡某 40 出头 , 所在公司的生意范围涉及全国 各地。反贪局经过初查 , 发现有资金往来的一些公司 , 实际上并没有业务往来 , 胡某通过这些公司套现 后 " 蒸发 " 了巨额公款。那么资金究竟去了哪里呢 ? 内 查外调的结果是 , 公司财务人员不知道 , 相关证人不 清楚 , 上级领导更不知情。
到出入境管理局查访胡某的去向。真实的记录 揭示了胡某反常的活动 : 从 2004年以来的两年多时 间里 , 他先后 30 多次频繁出入香港、澳门 , 有时上班时间出短差 , 有时周末去 , 周日回来 , 有时节假日小去几天 , 如此看来 , 胡某用公款赴澳门豪赌的可能非 常大 ! 检察长决定先接触胡某。

    能说会道的胡某承认了自己屡次外出赌博的 事实 , 但否认用公款赌博 , 他辩解那些去向不明的 公司资金都是合作投资 , 因为经营不善暂时无法 收回。

    检察院和区纪委进行了沟通 : 对一名党员而言 , 大肆赌博严重违纪 , 由纪委出面对他进行 " 双规 " 调查 , 从而挖掘其利用职权挪用公款赌博挥霍的犯罪事实 , 显然更合法合理。因而 , 在区纪委的大力支持下 , 检察 院积极部署了侦查方案。一路人马到北京 , 向总公司领导汇报案情,要求协调力量一起查清财务问题 ; 一路人 马到相关可疑的几家外地公司查访资金问题 ; 一路人 马到澳门、香港等地寻找知情人。

    在堆积如山的账册中 , 办案人员查到有 2 千多万 元公款下落不明 , 其中通过外单位套现的资金达 1千 多万元。经过多万探秘寻踪 , 有人认出了 " 戴眼镜 , 留着小山羊胡 " 的胡某 , 经常结伴光顾赌场 , 出手很大 万 , 输赢几百万不在话下。最令人振奋的是 , 终于找 到了和胡某一起到澳门黯博的人。

    此人认识胡某多年。在检察官苦口婆 心的开导 下 , 他讲清了几个人在澳门赌博的事情 , 胡某输钱以 后是用公司的钞票归还赌债的 , 总数大概折合人民 币 220 多万元 , 赌资是公司直接用票据形式打到外地 一家公司归还的。

    与此同时 , 到案的胡某也一点点供认自己公款私用的问题 , 承认挪用 220 多万元的公款等确有真事。

    原来 , 为偿还赌债 , 胡某让工作人员 12 天内共将 220 多万元打到外地一公司的账上。在风闻公司要到 外地查账以后 , 胡某怕事情败露 , 马上找朋友要求帮 忙把钱补进来。第二天早上胡某接到电话 , 听说钱的 事情解决了。果然没过多久 ,220 多万元就分了几笔 打还给胡某的公司了。

    反贪部门一鼓作气 , 又查实了还清四笔高达 1 千多万元的挪用问题。除被挪用的 220 多万元已经退还 外 , 其它被套现的公款都被打了水漂。据公司账面显 示 , 胡某以业务经营、联合经营、物资抵押融资等名 义和形式 , 将 2 千多万元公款汇入外单位 , 至今无法 追回。检察机关查证后指控胡某从 2004年9 月至 2006年 2 月间 , 采用签发本公司支票本票的手法 , 将该集 团上海公司的 1 千多万元公款用于归还个人赌债、套 取现金等。

    胡某挪用巨款的犯罪真相终于揭开了。

  胡某从学校毕业后到某国有公司工作 ,2001 年担任该集团上海公司总经理。据知情人说 , 胡某生性 好赌 , 光赌球就输掉过近百万元  。从 2004年初开始 , 胡某跟随一帮赌友赴澳门赌场 " 拼打 ", 无奈赌运不 济 , 胡某在赌场连连失手 , 欠债无数。

    为了归还赌债 , 胡某开始利用手中大权 , 随意支 取公款。 " 公司在资金上都只认我'一支笔 ', 公司所有的业务章、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章都是我一人 保管的。 " 于是胡某通常以各种业务往来的名义签发 公司支票和本票 , 随后将钱款汇入赌博公司在境内 指定的账户 , 此外 , 他还通过中间人套取现金。据胡 某交代 , 有一次他在澳门赌场输光了身上所有的钱 , 情急之下 , 他就将其他公司付给公司的抵押款 100万 元本票 , 私自敲好背书章 , 何为赌资支付 , 同时通过 电话遥控指挥 , 将上述钱款汇入赌博公司指定的账 户内。

    调查发现 , 原来财务专用章、财务印鉴章等都由 财务部保管 , 但由某担任 " 一把手 " 后 , 就把所有的公 章都攥在手心里 , 并明确 " 公司所有资金进出由他一 支笔同意后才能动用 " 。由于胡某是国营公司的 " 老 板 ", 大家都盲目听从胡某的指挥 , 知道没有发票、没有合同、没有业务 , 却采取 " 他说是货款要打过去 , 那 就打过去 " 的 " 不闻不问不汇报 " 的态度 , 有的只凭胡 某一只电话 , 就轻易地将几十上百万的资金汇出 , 甚 至有的至今都没有胡某的签字。

     2005 年底上级公司决定 , 凡一次性动用 100万元 以上资金的 , 要由胡某和领导班子另一成员共同签字才有效 , 但胡某还是钻了空子 , 动用公司资金 100 万元。事后 , 胡某还认为 " 动用公司资金 100万元属 100 万元以下的 , 只要他一个人签字就可以了 " 。
由于案款无法追回 , 公司债台高筑 , 以致被迫歇 业、遣散员工 , 员工的利益遭到极大损害。承办此案 的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的检察官表示 , 类似胡某 这种挪用巨额公款用于赌博并造成巨大社会危害的 案件实属少见 , 值得深思。

    点评:从胡某一案中不难看出,"绝对权力"引发的腐败,令人触目惊心。可见管好"一把手",加强监管力度,绝对是举一反三的警世恒言。

    来源: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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