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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通信管理局加强自查自纠 治理商业贿赂
2007-06-11 10:26:13

   新华网上海频道6月11日消息:上海市通信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对负责审批许可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进行自查评估检验。    

    通知指出,为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开展,确保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各项目标落到实处,在自查自纠评估检验中将重点对四方面进行检查。 

    一是组织动员情况。是否健全领导和工作机构;工作部署是否及时、全面;是否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对工作进度、方法步骤等作了具体安排;是否采取有效形式开展了广泛的宣传发动。 

    二是查找问题情况。是否认真开展了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本单位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基本情况,工作资料和统计表(册)是否齐全,相关数据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发生规律和特点做了分析研究;找准涉及的重点环节、岗位、人员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是分类处理情况。是否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其他问题;是否针对查找出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其他问题提出具体处理措施和办法;对涉及的人员是否根据事实、情节、后果及认错态度等依纪依法作了处理;是否有与本单位经营、业务等相关的其他部门、单位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对商业贿赂案件是否进行了及时认真地调查核实,涉嫌犯罪的是否按照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四是问题整改情况。是否针对查找出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方案,确定整改重点,明确并落实整改责任,对整改效果提出了明确的质量要求;是否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进行了切实的整改,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作出了具体安排;是否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督促;是否针对问题产生的症结提出了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的措施和办法。


陆斌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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