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原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段永和雇凶杀人被判处死刑。若论级别,这个主儿至少是正厅(局)级,我本以为这是不断发生的雇凶杀人案中最高级别的官员。可是上网一查,真让人大跌眼镜,两年前就有河南省副省长吕德彬雇凶杀人被判处了死刑一案,帮凶者还有新乡市副市长尚玉和。看来,我还是少了一些见识,不曾想当今中国雇凶杀人的最高级别官员竟然是副省级!至于正厅以下官员雇凶杀人案件之多,简直让人不寒而栗。早在1994年山东就有正厅级的省水产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程震雇凶杀害另一名正厅级干部的恶性案件,之后有福建省副厅级的环保局副局长杨锦生雇凶伤害他的顶头上司。至于县以下官员雇凶杀人已不值得大惊小怪了,有县长谋杀县委书记的,有政法委书记谋杀下属的,有铁路分局副局长谋杀职工的,有银行行长谋杀情妇老公的,五花八门,不一而足。 稍加分析这些案例就会发现,官员雇凶杀人不外两个目的,一是为升官扫清道路,二是怕暴露罪行而杀人灭口。但是,不论什么缘由,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当更大的官或保住现有的官。这表明,当今社会官职具有很大的现实或潜在的权力寻租空间,存在着巨大的利益诱惑。人们总不能说,这些官员是为民众谋利、为社稷造福才雇凶杀人的吧?数年前,福建某县一个被判了重刑的县委书记,在任时曾对亲信赤裸裸地直白:如果不能捞钱,这个县委书记就是白给我都不干!所以,对一些人来说,保住了现有的官职,就是保住了现有的权力寻租空间;爬上更高的位置当上更大的官,就意味着开拓了更大的权力寻租空间。 明白了这一点,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人削尖了脑袋往上爬,不顾廉耻地跑官要官买官。所以,当现有的权力寻租空间或潜在的权力寻租空间受到严重威胁时,便孤注一掷地雇凶杀人,这是异化了的权力观和扭曲了的灵魂合力作用的必然结果。只是这些人在老百姓面前还是要装腔作势地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三个代表”的经。所以,一切善良的人们,即使做梦也不会把堂堂的副省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省府的厅局长、县长与雇凶杀人的黑社会老大形象联系在一起。 可以肯定的是,只要我们的制度安排上官职存在着权力寻租的空间,官员雇凶杀人的案件就不会绝迹。权力寻租的空间越大,这样的案件就会越多,反之亦然。这恐怕是一条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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