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没曾想到,如今行贿也有状元!谁是当今中国的“行贿状元”?此人正是广东省深圳市安远投资集团公司的董事长陈族远。这个陈董事长一口气向时任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的胡星行贿3200万元,创造了当今中国的行贿金额之最!
据报道,陈族远的行贿行为,发生在“深圳安远”投资建设昆明市东连接线高速公路项目中。据披露,当时在谈判过程中,胡星对陈族远说:“你不了解昆明,你投资那么大的项目,不是想象的那么简单,你拿两三个亿出来打点都不算过分,先拿几千万出来。”陈族远对胡星的要求给予了积极回应,表示说:“领导,你给我这次投资机会是对我的信任,我一定会感谢你对我的信任,项目做好后,会对你按一定比例表示谢意。”什么“谢意”呢?那就是此后1个月的两个周末,胡星两次乘坐飞机从昆明赶到深圳,先后在深圳市圣庭苑酒店停车场收受陈族远送上的1700万元人民币、1000万元港币和500万元人民币。
受贿数额如此巨大,外逃后缉拿归案的胡星上月终于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而他在过去10年的时间里,先后受贿4000多万元,其中占最大部分的就是陈族远行贿的3200万元。可是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受贿者吃了官司,其他行贿者也陆续走上了被告席,可是“行贿状元”至今逍遥法外!
据《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记者在昆明多方查证陈族远的消息,但省市办案机关均对此讳莫如深。当地一名消息人士透露,云南方面将陈族远巨额行贿行为公之于世后,引起了陈氏利益攸关方的不满,针对陈族远的调查工作一时陷入僵局。9月12日上午11点半,记者致电“深圳安远”,一名接线小姐两次将电话转到陈族远办公室,两次传来的都是“嘟嘟”的忙音。接线小姐随后随记者说,“陈总不在,可能出差去了。”
怪哉!“行贿状元”竟若无其事,还在优哉游哉。看来此人果真有能耐啊!我们不妨可以想象他的无可估量的“能耐”:
其一,在一个大工程中,能“豪爽”地掏出3200万元“孝敬”大贪官,可见陈族远在这个工程中能捞到的油水有多厚!
其二,胡星案发后,陈族远不仅没有锒铛入狱,而云南方面只是将其巨额行贿的行为公之于世,便“引起了陈氏利益攸关方的不满”,于是至今不了了之。这“陈氏利益攸关方”的力道之大,不言而喻吧!
其三,“行贿状元”行贿3200万的行径,无论如何不是无关紧要的小事吧,可为什么办案机关一直对此“讳莫如深”?其中究竟还有什么难言之隐,还有多少重重阻力?陈族远能让法律“卡壳”,够牛的啊!
但是,朗朗乾坤下,我们倒要看看,陈族远的“能耐”究竟能“耐”多久,能不能“耐”到底。现在,大众传媒包括人民网、新华网已经将“行贿状元”的“事迹”曝光在阳光下,对陈族远的追踪也在进行中,舆论盯住了“行贿状元”,那么,办案机关该如何行动?“陈氏利益攸关方”又该如何表现?假如我们的司法机构对“行贿状元”力不从心、无能为力,假如我们的法律对受贿者绳之以法,而对行贿者无可奈何,那还能指望铲除腐败、风正气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