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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科长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2007-09-25 13:58:32

     , 当官很晚 , 五十岁才做上部门科长 , 但在位仅六年就掉下 " " ;

 

   , 官职不大 , 只是一介小小科长 , 但口气不小 , 竟然当众指着领导放出 " 我根本不把他放在眼里 " 的狂言。

 

    缘何小科长有如此大脾气一切皆因他手中 " " 的权力。他 , 姓曹 , 一个主管住宅审批的科长。随 着楼市的日益火爆开发商们在不断开发新楼盘的 同时 , 千方百计拉关系 , 为的就是让自己开发的楼盘 早日进入市场。而曹某手中恰恰握着这些楼盘能否 人市的 " 生杀大权 ", 因此开发商们想方设法巴结他 , 使得曹某脾气越来越牛 ," 胃口 " 越来越大。

 

    受贿90万元:“我有能力还借款,但有这必要吗”

 

    起初 , 曹某担任副科长 , 主持工作。他的职责之 一就是向开发商收取配套费。根据上级相关规定 : 房产开发单位要按照开发的住宅面积 , 上交一定数额 的配套费 , 然后凭着有关部门开具的发票 , 方能解决 水、电、煤的三通配套工程。如若房产开发单位资金 确有困难的 , 也必须上交配套费总额的 40%, 并将剩 余的 60% 配套费以银行期票的形式抵押在房产项目 所在地的有关单位 , 再开具相关证明 , 解决三通配套 工程。

 

    工作中 , 曹某认识了不少房产开发商 , 钱总经理 就是其中的一个。钱总开发了一个楼盘 , 由于资金周 转不顺畅 , 钱总只交付了 40% 的配套费。按规定剩余 60% 应以期票的方式交给有关单位 , 否则楼盘无法 " 三通 ", 销售更无从谈起。钱总心急如焚 , 请曹某帮 忙。曹某二话没说 , 在没有收到期票的情况下 , 当即 给她开具了一份证明。

 

    曹某对钱总开发的楼盘所技人的关心远不止 此。该楼盘配套工程建设时要安装变电站 , 曹某出面 协调 , 价格下浮了不少。在曹某的热心关照下 , 钱总 开发的楼盘顺利地进入市场 , 销售一路攀升 , 很快就告罄。而那 60% 的配套费从此没了下文。

 

    在曹某的概念里 , 礼尚必有往来 ," 我的付出怎 能没有回报呢 ?" 抱着这种想法曹某向钱总发出了 " 请求 ", 称朋友介绍了一个股票 , 但手头缺钱 , 想借 100 万元现金。碍于曹某手中的权力 , 钱总只得口头 上答应下来。其实她心里明白这么大笔钱多半是 有去无回 , 她决定先拖拖再说。

 

    然而 , 曹某隔三岔五催促一番 , 逼得钱总不得不 去准备。一天下午 , 曹某一个电话打到钱总办公室 , 让她立刻把钱准备好 , 他马上来取。钱总无路可退 , 只得从银行取出 90 万元现金给曹某 , 并向他要借条。

 

    " 我现在有急事要走 , 日后自会给你。 " 撂下这句 话后曹某匆匆离去。此后钱总曾旁敲侧击地问过曹 , 得到的回答是 " 股票套牢了 " 。于是 , 聪明的钱总 不再多问 , 更不提借条的事了。钱总装糊涂 , 曹某心 里却明镜似的 , 据曹某自己交待 , 他完全有能力还这 90 万元的 " 借款 ", 但他认为没有必要还。

 

    职务侵占118万元:“我将钱藏在了床板下”

 

    .随着检察机关侦查人员对曹某犯罪事实调查的 逐步深入 , 另一个人的身影在侦查员的视野中日渐 清晰 , 他就是曹的高中同学周某。

 

    曹某在担任部门科长的同时 , 还有着另一个重 要头衔 , 就是下属三产工程公司的董事长。周某经曹介 绍进入该公司 , 担任财务人员。周某落魄时是曹拉了他 一把 , 因此在周某眼中曹是恩人 , 死心塌地眼着。

 

    那年 , 一个住宅小区因为管道煤气配套建设没 有解决 , 当地居民怨声载道。为了让居民过上安心 的日子 , 有关部门委托工程公司全权负责此事。作 为董事长 , 曹某立刻着手操办 , 他先召集小区相关 开发单位协商集资 , 同时又向上级单位申请下拨 配套费 , 这些钱全部划人工程公司的账号中 , 由工 程公司负责保管及支付相关费用。资金到位后 , 道煤气的配套建设顺利完成。工程公司除去支付 相应工程费用外 , 账面上仍剩余 118 万元人民币。 按理这笔钱应该归单位所有但曹却示意周某先 暂扣这笔钱。

 

    一天 , 曹某与周某商量 , 决定将这 118 万元通过 套现的方式占为己有。具体方案是与某公司签订两 份煤气排管、掘路、修复工程的虚假合同 , 随后由工 程公司以支付工程款的方式将支票打到该公司。该 公司拿到支票后以现金的方式返还给他们。如此这般 , 既可保证账面平整 , 又可 " 名正言顺 " 地将钱装进 自己的腰包。周某出面找到这家公司李总 , 称单位需 要一笔现金派用场 , 希望他们帮忙套现。

 

    李总顿感为难 , 经过董事会讨论 , 只能满足曹某 等人的要求 , 否则公司今后难以承接业务。于是 , 公司与工程公司签订了两份虚假合同 , 借扣除税金 为名 , 最终给了曹某 104 万元现金。拿到钱后 , 曹某让 周暂为保管。不敢声张的周某将钱打包藏在家中的 床底下。后周某搬家 , 他趁家人不在之际 , 将床底下 的百万巨款偷偷打包混人行李中一起运走。人住新 家后 , 他又悄悄将这笔钱藏人卧室的衣橱中 , 一直到 案发。

 

    挪用公款280万元:“我要为自己备条后路”

 

    曹某是个深谋远虑的人 , 不安于眼前利益的他 早在谋划自己未来的出路。当曹某得知单位要合并 , 按年龄档次对工作人员 " 一刀切 ", 并要结束三产 , 时已经 55 岁的他和周某自感处境不妙 , 便打起了另 外的算盘。

 

    曹某与周某合计开一家由他俩掌控的公司 , 便日后工作上有什么变动 , 他们还是可以做老板 , 拓事业。曹某考虑到自己的身份 , 不便 " 抛头露面 ", 就让周某出面办理此事同时给了周两份他人的身 份资料。两个月后 , 周某在郊区注册了一家私营贸易 公司。公司名义上的投资者是周某和另外两人 , 但实 际上曹某才是真正的 " 掌门人 "

 

    公司虽然风风光光地成立了 , 但没有足够的资 , 无法正常运作。曹某与周某秘密商议后决定 " " 单位的钱 , 趁目前手中尚有的权力 , 三产的工程 公司尚在运作 , 赶快下手挪些钱来 , 否则到时权钱双空 , 只能望公司兴叹了。事不宜迟 , 他俩将一笔工程 公司承接项目的结余款 80 万元 , 打人自己的贸易公司。除此之外 , 还将一开发商缴纳的建设配套费 200 万元打人贸易公司。如此一来 , 他们的私营公司就有 了近 300 万元的流动资金。曹某和周某感到很舒心 , 以为能好好地大干一番了 , 但事与愿违。

 

    判刑18年:“我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闪烁的警灯 , 威严的检察官 , 曹某被眼前的景象 吓呆了 , 空气也在那一刻凝固。机关算尽的曹某偏偏 没有算到这一天会来得这么快。提审室里 , 当曹某面 对检察宫锐利的目光时 , 他浑身发抖 , 满头大汗。其实 , 检察机关对他已 " 关注 " 许久 , 但由于证据的缺乏 无法将他绳之以法。如今 , 一封内容翔实、清晰的举 报信 , 给检察机关提供了有力的的证据。

 

    曹某的异常神态没有逃过侦查人员的眼睛 , 查人员马上对他进行突击审讯。沉默了很久的曹某 在检察机关掌握的大量证据面前 , 实在无路可逃 , 吞吐吐地交待了犯罪事实。随后 , 检察机关又对曹某 的家进行了搜查 , 竟然在衣橱内叠得半人高的衬衫 衣盒内发现了 200 余万元人民币和数万元美元。

 

    深陷囹圄 , 曹某方知静心反省。他因受贿罪、职 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 18 年。漫 漫岁月 , 他将与铁窗相伴 , 根据刑期计算 , 出狱时他 已步人古稀之年 , 面对残酷的现实 , 曹某发自内心地 感慨 :" 我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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