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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成 " 唐僧肉 " 负债损益成 " 糊涂账 "
2007-11-13 09:28:17

     新华网上海频道11月13日消息:去年 , 市静安区审计局在资产负债损益例行审 计中 , 发现该区 A 国有企业 ( 以下简称 A 企业 ) 2003 年、 2004 年 , 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 动用资金 2000 余万元 , 核销其经营往来坏账。

 

    这一发现引起审计人员的高度警觉 , 审计局领 导迅速作出决定 , A 企业进行财务专项审计。随着 审计工作的一步一步深入 ,3 " 蛀 " 被挖了出来。

 

    “对门李四未曾偷”

 

    审计组进驻 A 企业后 , 根据会计资料中记载的有 业务往来关系的单位地址 , 到工商部门查询了这些 单位的基本资料 , 并到 A 企业核销坏账的相关单位进 行了实地走访 , 重点对 2003 3 月至 2004 12 月期 间往来坏账构成和来往单位具体情况进行了分析和 调查 , 发现除少部分是由于追缴欠款措施不力造成 往来欠款久拖未决外 , 大部分被记录着核销坏账的 单位根本不承认债务的存在 , 甚至还有的却在审计 前突然申请注销。

 

    如此 " 对门李四未曾偷 " 的调查结果 , 反倒为审 计人员指明了方向。审计人员把调查目标锁定在这 些单位 , 加大内查外调的力度 , 终于发现这些坏账 的形成 , 大部分与两家公司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一 家是 B 公司 , 其总经理是 A 企业在领导程某的老同 , 在业务往来正常的情况下 , 审计前两个月自行 申请注销 ; 一家是 C 公司 , 该公司系 A 企业与崔某等 自然人共同出资成立的 , A 企业产生了大量的欠 款久拖未决

 

    原来 , 1997 10 月开始 , 作为 A 企业原领导 程、张、袁 3 , 在未对合作方 ( 崔某等 ) 资信、履约能 力等情况进行必要调查的情况下 , 盲目为 C 公司开展 业务提供资金数千万元。 1998 6 月崔某失踪 , 并转 移资金 900 余万 , 造成巨额坏账。事情暴露后 ,A 企业 原领导程、张、袁 3 人非但没有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 而通过 " 换票 " 形式 , 多次指使财务人员以业务亏损 为由 , 核销与 B 公司、 C 公司有关的所有往来坏帐 , 接造成 2000 多万元损失

 

    拔出萝卜带出泥

 

    揭开了 2000 多万元的巨额资金的 " 黑洞 ", 犹如在肿 胀的包上划开一刀 , 里面的液一下子都涌流出来。

 

    审计人员对 A 企业下属全资一家子公司延伸审计 , 又发现该子公司自从 1994 11 月与香港某有限公 司成立合资后 , 所从事经营几乎没有利润 , 可在 2003 7 月却转出 739 万元作为利润进行职工分红 , 这背后 又藏匿着什么 ? 通过审计人员艰难地取证 , 一个假借企 业改制之机 , 隐匿、吞噬巨额国有资产的肮脏勾当浮出 水面原来 , 该子公司的负责人也是程、张、袁 3 , 早在 1996年 11 月与合资方香港某有限公司达成股权转让 协议 , 香港方在支付该子公司一期款项后 , 约定余下款 240 万美元于 1998 年以后支付。 1997年末该子公司 改制 , 程、张、袁 3 人把这笔巨款隐匿起来 , 未将 240 美元列入改制评估。待改制后 , 才把这笔款项转入该子 公司。审计还发现 , 1999 2 月至 2005 1 月期间 , 程、张、袁 3 人共同商量决定 , 以股东分红的名义 , 前后 四次私分了此款项中的部分资金。

 

    斩断伸向国有资产的黑手

 

    历时近半年的审计 , 伸向国有资产的黑手被牢 牢地 " 捉住 "。

 

    ——领导要求彻底查办审计局把审计 A 企业的 审计情况向该区主要领导作了汇报 , 区委、区政府领 导高度重视 , 迅速召开专题会议 , 责成有关部门要彻 底查清这起涉嫌违法犯罪案件 , 并要求举一反三 , 强对国有企业资产的监管。

 

    ——“蛀受到惩罚。审计局向司法部门移送了该案件。不久 , 程、张、袁 3 人批准逮捕。 2007 8 , 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宣判 , 程某、张某、袁某私 分国有资产罪、失职罪成立 , 判处程某有期徒刑四、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 张某有期徒刑四年、处罚 金人民币一万元 , 袁某有期徒刑三年 , 缓刑四年并处 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审计建议被采纳。结合此案, 区领导要求各部门迅速落实审计局提出的审计建议。国资管理部门进 一步规范了资产管理者与出资企业的关系 , 明晰产权、 投资关系 , 完善和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建设 ; 此案为教材 , 加强警示教育 , 注重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的检查 , 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 进一步规范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产权转让等 工作 , 从体制上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 维护国有资产所有 者权益 ; 同时 , 初步建立起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制度 , 保国有企业规范经营 ,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陆斌    来源: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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