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高福生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山西省和顺县是一个国家级贫困县,崔保红在任县长的短短5年间,敛财942.6万元,其中贪污245万元、挪用390万元、受贿300余万元。据办案人员介绍,崔保红在太原有5处房产,价值144.3万元。案发后共追回现金411万元,车辆18辆,折款315万元,房产协议4处,折款119万元,共计追回845万元。近日,山西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崔保红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作出一审判决,崔保红被判有期徒刑20年。(1月15日《中国青年报》)
这年头,贪官受贿落马早就不是新闻了,但一个贫困县的县长短短的五年就“炼”成了“千万富翁”,还是让我等平民百姓感到震惊。更让人惊奇的是,这位被许多干部评价为“口才好能力高”的县长,不仅“生财有道”,还与其他一些得钱便挥霍的贪官有别,热衷于把贪贿得来的钱进行“投资”。他开科技公司、借钱给人承包水泥厂、开美容院,在“生意”场上可说是“四面开花”,但结果却大多以赔钱而告终。
解读这位“千万县令”的贪腐轨迹,不难发现令其落马的两大主要因素:
其一,煤矿成了他的“摇钱树”,他成了黑煤矿的“保护伞”。据报道,崔任和顺县长以来,煤炭工作成了他的“工作重点”,他掌管着全县煤矿的关停大权,执法单位对有隐患煤矿发出的整改通知在他面前是一纸空文,只要给他送钱,就可以继续开。经查证,崔保红300多万元的受贿金额中,其中200多万元为煤老板所送,很多煤矿都与崔保红有过权钱交易。
其二,官场演变成了市场,权力沦为了商品。崔保红任上,事业单位进人和批发官帽成了他主抓的另一项“重要工作”。开始是一万两万,价格不等,发展到后来,“进一个人5万元”的要价,几乎成了全县皆知的明码标价。一些行贿者也异常的干脆,一步到位。崔保红受贿案发后,随着庭审和有关部门调查的深入,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浮出水面:给崔保红送钱的干部竟达百名,除纪检、组织部门外,县直单位主要领导无一免“俗”!
“千万县令”崔保红人财两空,被判有期徒刑20年,那是咎由自取,印证了“多行不义必自毙”的古训,大快人心。但其暴露出来的官场“潜规则”,再一次放大了权力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监督缺失的危害。在长达5年的卖官受贿时间里,崔保红的所作所为几乎成了公开的秘密,可作为由数名党员领导干部组成的代表一级党委的党组织和上级领导及其干部管理部门,以及专司教育和督察之职的纪检监察部门,怎么都成了“睁眼瞎”?这个问题不引起高度警惕,“千万县令”、“千万书记”怕是还会“粉墨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