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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经理收受贿赂20.9万元
2008-06-04 08:56:11

新华网上海频道6月4日消息:大卖场采购部经理张利收受供应商贿赂共计20.9万余元。日前,虹口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利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1万元。

张利原是一家大卖场的采购部经理,她的职务使她可以接触到众多的供应商,而且有权建议旗下门店店长可将各品牌商品置于显眼位置。所以,在供应商的眼里张利是个“重要人物”。数家供应商先后将一笔笔数额不小的钱款汇入张利个人的银行账号内。

法院认为,张利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故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作者:黄云波;袁玮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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